宏福苑聽證會|亡羊補牢?即日起申關消防裝置要審批 限60日完工

撰文:陳萃屏 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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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24日)舉行第19場聽證會,消防處處長楊恩健出席作供。大火揭示有消防承辦商曾提交85張「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較早前有消防處證人作供指,處方內部有「慣例」,消防裝置系統要停一年才會跟進。楊恩健今日作供表示,即日起所有SDN都要經過審批,消防到場巡查時,亦會檢視其他消防系統的情况,包括消防栓、扲手系統等。

就早前消防指,因為要人手輸入收到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令過程滯後,楊恩健說,未來會改例要求強制以電子輸入。

消防處處長楊恩健。(黃寶瑩攝)

如60日內未完成 會發出消防火警危險通知書

大火揭示有消防承辦商曾提交85張「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宏福苑消防裝置在大火前停用7個月。有消防處證人作供指,消防內部有「慣例」,消防裝置系統要停一年才會跟進。

楊恩健今日作供指,消防處下月初會在立法會修例諮詢,要求暫停消防設備時需要經過審批而非單純通知。而即日起所有SDN都要經過審問,了解消防裝置有否需要暫停、有否額外防火措施等,期望堵塞不需要的SDN。處方又寬限承辦商需在60日內完成相關工程,若限期內未能遵辦,處方會發出「消防火警危險通知書」。

揭前線無查問延長關閉裝置原因、檢視系統 消防認有漏洞

獨立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大火前有消防員曾檢查宏福苑是否有替補措施,但無檢視關閉消防裝置的理由,亦沒檢查系統是否有問題。楊回應指,已發現漏洞,故為了配合SDN新做法,消防到場時除了會檢查替代措施,亦要檢查消防栓、水缸、扲手的情況。

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早前作供稱,收到「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要人手輸入而過程滯後,楊恩健說,未來會改例要求強制消防承辦商以電子輸入,否則會承擔法律效果。

就堵截承辦商違規行為,楊恩健說,會針對曾被扣分的承建商作更多巡查;未來會修例,將承辦商不進行年檢、不提交或遲交證書、不報告消防系統損壞等情況的罰則,加重五至十倍、甚至引入監禁刑罰,亦增加物管公司作為責任人的角色。

引入消防承辦商續牌機制 每3至5年續牌一次

處方並會研究引入消防承辦商的續牌制度,要求承建商每3至5年續牌一次,處方會考慮承辦商是否曾被消防處控告、扣分制下的分數等,決定可否續牌,令「比較差嘅承辦商唔會做到消防工程」。

2026年4月22日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再有消防處人員作供;圖為 2025年11月27日,大埔宏福苑五級火後,消防員將物資運往現場。(Getty Images)

▼2025年12月1日 大埔宏福苑大廈火災後單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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