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發牌規管夾公仔機等裝置 鄧家彪建議先納入規管再審視條件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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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近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例向彈珠機店及夾公仔機裝置發牌規管,網吧亦須領牌經營。立法會議員鄧家彪今日(5日)指,有個案對夾公仔機成癮,亦容易衍生賭博風險。他認為發牌可保障市民,建議可先將彈珠機店及夾公仔機裝置納入規管後,再審視發牌條件。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5月4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計劃規管夾公仔機舖,牌照處直接向個別裝置發出有獎娛樂遊戲牌照。(梁鵬威攝)

鄧家彪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指,去年底已留意彈珠機店、夾公仔機情況,有報道指夾公仔機店舖有2,000多間,一些中級檔次商場也有無人夾公仔機店,情況十分普遍。他又指,夾公仔機的本質是「以小博大」,「用最多5蚊夾有價值公仔」,但有提供戒賭服務機構反映有個案對夾公仔機成癮,每日花費不少在夾公仔上。若涉及儲分、兌換高價值禮物或獎品,容易衍生賭博風險。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資料圖片/林彥汛攝)

鄧家彪又稱「發牌係咪做乜都得呢?唔係」,但發牌後如有一些「變種夾公仔機」,「超出少少夾個公仔嘅情況」,便可以規管,保障市民。至於每次消費金額是否限在最多5元,以及獎品價值等,他認為可先將彈珠機店、夾公仔機裝置納入規管後,再作審視。

對於網吧的規管,他則建議應採取「度身訂造」的方式,因為網吧與數十年前,遊戲機中心情況不同,必須針對其運作模式及過夜留宿等潛在問題,以制定具體守則,而非僅僅套用舊有的遊戲機中心牌照制度。他又提出,應考慮自願性守則改為強制是否足夠。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5月4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計劃規管夾公仔機舖,牌照處直接向個別裝置發出有獎娛樂遊戲牌照。(梁鵬威攝)

立法會議員鄭泳舜亦表示原則上同意修例。他指留意到近年彈珠機店開遍各區,有接獲市民反映子女有沉迷情況。他指彈珠機玩法含賭博成份,如獎品金額過高或設置「再抽再中」機制,均需透過牌照制度進行監管。他認為發牌制度可保障市民。

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至於網吧,他指可加特別條件,例如不可住宿,如人員巡查時發現「點解有沖涼房,點解有床」,則該網吧無法獲發有關牌照,但他認為需取得平衡。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5月4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計劃規管彈珠機舖,牌照處直接向個別裝置發出有獎娛樂遊戲牌照。(梁鵬威攝)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5月4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計劃規管彈珠機舖,牌照處直接向個別裝置發出有獎娛樂遊戲牌照。(梁鵬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