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柯耀林準備參與地方直選 前助理稱反攬炒立場不便咁直接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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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今(16日)續審,被告柯耀林的前助理陳展浚接受控方盤問時稱,競選團隊在考慮《墨落無悔》聲明時,主要關注柯要簽得快過范國威,又指團隊認為國安法沒有追溯力,故他們在國安法實施後再檢視文宣內容時,未有特別再檢視《墨》。控方質疑柯及其團隊從無明示他們反對攬炒,陳說因為柯是準備參與地方直選,陳說:「唔方便咁直接。」但陳稱柯當時與另一名反對攬炒的參選人劉凱文聯合宣傳,認為已證柯反對攬炒的立場。

陳作供完畢,辯方確認柯不會出庭作供,下一名被告、時任公民黨成員李予信料明將自辯,預計主問需時2日。

被告柯耀林的前助理陳展浚稱,因為柯當時準備參與地方直選,反攬炒立場不宜太直接。(凌子淇攝)

指柯出席協調會時無發言兼早走

陳展浚供稱,柯耀林在出席新東首場協調會議後,曾提及會上有人爭執,但他坐得太遠,聽不清內容,亦覺得浪費時間,所以提早離開。據陳所知,柯在該次會議上未有發言。至於柯缺席新東第二次協調會議,陳解釋是因團隊成員當晚需出席區議會會議,「無人手」下最終亦故無派代表出席。法官陳慶偉質疑,「區政聯盟」在初選花費至少150萬,卻沒有打算派人出席。陳說:「我都無辦法呀。」

聲明上除五大訴求均非共識

主控官指柯在聯署《墨落無悔》聲明前,曾稱:「暫不需理會,靜觀其變,呢份嘢可能成為DQ理據」,認為柯曾閱讀過聲明內容。陳說無從判斷。法官李運騰問,《墨》的內容是否協調會共識?陳稱以柯認知,聲明除了「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之外,其餘內容皆非共識,當時他們的主要考慮是要「快過范國威(簽署)」。

陳展浚稱以他理解,柯耀林(圖)出席首次協調會時,無發言兼早走,第二次會議時,他們更沒有派代表出席。(資料圖片)

參與地方直選不方便直接反攬炒

主控陳穎琛引述柯的參選宣言提到:「國安法細節已經公布,我知道參選甚至如果當選,已經一半踏入監牢,但面對暴政絕不退縮。」問柯曾否在競選期間表達自己不是「攬炒派」一分子?法官陳慶偉即打斷指:「這是一條很差的問題。」李運騰亦說,控方不能依賴一個否定答案反證案情,形容問題沒用。

最後由法官陳慶偉直接問陳,柯曾否表達反對攬炒的立場?陳回答,競選團隊內部討論,以及透過與反對攬炒的衛生服務界參選人劉凱文聯合宣傳,都能表達出這個立場,承認因為地區直選:「唔方便用咁直接嘅方法。」只能婉轉表達。

陳展浚稱柯耀林當時與劉凱文(圖)聯合宣傳,而劉的反攬炒形象鮮明,故認為已能代表柯的立場。(資料圖片 / 李孫彤攝)

指劉凱文反攬炒形象鮮明

法官陳仲衡質疑,根據陳展浚的邏輯,柯簽署《墨》後與劉凱文組隊宣傳,也可代表劉同意聲明。陳解釋,劉反對攬炒的形象,大於公眾對柯簽《墨》的認知。主控指柯數次在FB發文提及「抗爭派聲明」,問柯是否默許?陳稱有。主控再問,柯對帖文有沒有意見?法官李運騰認為陳已回答問題,提醒主控勿重複問題。

認為國安法沒追溯力故未再審視聲明

陳又指在國安法實施後,競選團隊只審視了文宣內容。主控續問,柯簽署《墨》即有意兌現聲明內容?法官李運騰聞言張嘴露出錯愕表情。陳即表示不同意控方說法,解釋稱團隊認為國安法沒有追溯力,所以沒再審視《墨》。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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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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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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