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公民黨就否決財案定下莊嚴承諾 李予信認為不一定要兌現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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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今(21日)續審,公民黨的李予信續作供,他指過去亦有黨內議員投票不一致的情況發生,故認為即使楊岳橋在記者會稱否決預算案是「莊嚴承諾」,他亦不一定要兌現。法官質疑,如果李沒有黨的支持,便「甚麼都不是」,他應要跟從黨的立場,否則會失信於選民。李同意法官說法,故他沒有公開表達反對黨的立場,但他的政綱已表達他會否決預算案的立場,亦有向黨內講述政綱,黨仍願意資助他參選,故認為其理念已獲得其黨支持。

此外,庭上透露最後一名被告余慧明將會出庭作供。

李予信承沒有公民黨,他甚麼也不是,故沒有公開反對黨的立場。(資料圖片)

黨內有人遭DQ後被徵召參選

被告李予信在初選中未有出線,他稱2020年7月29日,即立會官方選舉截止報名前兩天,他獲楊岳橋告知,已報名的參選人可能會被DQ,故黨有機會徵召他參選港島區,著他準備遞交提名表格。於是李收集區議員提名,翌日按楊的指示遞交提名表格。

辦妥程序楊岳橋突叫停

李憶述,當時郭榮鏗、楊岳橋和郭家麒已被選管會DQ,但參選港島區的鄭達鴻尚未。李於7月30日辦妥報名程序後,再次收到楊通知,著他終止報名申請。他隨即折返要求收回申請表格,但職員指退選需要填表申請。李遂通知楊,他形容:「我向佢表示咗我好frustrated(挫敗)。」楊回覆:「阿信,it’s ok。」

戴榮姿報名出選港島區

李續指,當晚公民黨就DQ一事開記者會,會後楊向李表示,提名表格「hold住先」。辯方呈上官方文件,顯示一名叫戴榮姿(音譯)的女士報名參選港島區。李解釋,戴應該是鄭達鴻競選團隊的員工,他不知道戴是否鄭的Plan B,但他就不是鄭的Plan B。

楊岳橋在記者會上雖許下莊嚴承諾,但李予信為不一定要兌現。(資料圖片)

控方指楊稱否決財案的訊息清晰

控方其後盤問李,指公民黨於2020年3月25日開記者會時,黨魁楊岳橋稱若時任特首林鄭月娥不回應五大訴求,公民黨「唔會同佢客氣」,會否決所有議案,並形容此為「莊嚴嘅承諾」,這個訊息非常清晰,並非如李所述當天各人發言是「混合訊息」。李不同意,並指會上多人發言,但認同楊的說法是記招主題。

官質疑不守承認會失信於選民

李承認,他沒有向楊表達不會跟黨投票,但過去亦有黨員投票不一致的情況發生,李說:「so far無嘢可以bind(限制)到公民黨嘅議員一致去投票。」主控萬德豪追問,李是否在說黨的「莊嚴承諾」?法官陳慶偉打斷說,控方這個問題很差,並代為修正,指公民黨許下「莊嚴承諾」,若不兌現便會失信於選民,黨員理應要信守承諾。李認為並非一定要兌現,又指公民黨以往也曾作出許多承諾。

李認沒黨支持甚麼都不是

李又指,他在成為公民黨支部成員後,大多同意黨的立場,惟不同意黨在否決預算案方面的立場。陳官質疑,李一直是黨的追隨者,為何偏偏不同意本案控罪的中心議題?李回應指,因為否決預算案與其參選初衷有關。陳官再追問,若李當時沒有得到黨的支持,其實甚麼都不是(simply nobody)。李同意,並指他沒有在公開場合或文宣上表達其對否決預算案的立場,但認為他的政綱已經反映。

強調會按照其意向投票

法官陳仲衡問,公民黨資助李參選,李是否需要對黨負責?李同意,但認為當初他向黨內講述政綱,亦有講及他將會在議會內爭取撥款,黨願意提供資助,即是支持其所持有的政綱及理念,無論政府是否回應五大訴求,他都會按照自己意向投票。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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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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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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