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9人明判 《國安法》首宗勾結外國勢力案 多人輪旁聽席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利用旗下的《蘋果日報》,煽動公眾抗爭及鼓吹制裁中港官員,又與「重光團隊」的骨幹成員往來,並利用其國際人脈,圖影響外國政府對中國及香港不利,從而被指勾結外國勢力,早前已被裁定罪成,案件將於明日(9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這亦是首宗《國安法》下,勾結外國勢力罪的案件判刑。
司法機構周五(6日)早上公布這消息後,傳媒及關注事件的人士,已於當日開始在法院外輪候旁聽席。司法機構已宣布,將會安排7個延伸庭,並會有逾600位置,包括116個記者席。
消息傳出逾四十傳媒已開始排記者席
有傳媒早於司法機構公布前,已聽聞黎案件將在下周判刑,並已有傳媒率先在西九龍法院外放下物件,希望能取得正庭的記者席。至司法機構周五早上正式公布判刑日期後,短短數小時內,已有逾四十本地及海外傳媒輪候,法院亦特別劃出傳媒排隊的區域。
除記者席外,這消息公佈後,亦有公眾人士到法院排隊,至周五的中午時分,已有起過20人輪候,下午並有更多人龍出現。
司法機構將設7個延伸庭共607位置
司法機構同日下午宣布,當日會開設正庭及7個延伸庭,合共607個旁聽席,當中包括116個記者席,及491個公眾席,以供傳媒及公眾旁聽,正庭將設有42個記者席及42個公眾席,其餘均是設有視像的延伸庭,入場籌將以先到先得及每人一籌的方式派發。
12被告包括3間公司
黎智英案共有12被告,當中有3個被告是與《蘋果日報》相關的3間公司。案中的9人,除了黎不認罪外,其餘8人分別於2021及2022年認罪。而9名被告分於2020至2021年先後被捕,大部份至今已被囚禁4至5年。
黎的審長達2年
黎的審訊,因中途出現過不少法律程序,最終在2023年12月開審,歷時兩年合共156天的審訊日,黎和三間《蘋果》相關公司,於2025年12月15日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串謀煽動共三罪罪成。
勾結外國勢力罪最重可囚終身
眾被告的罪名中,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第一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至於《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則可分三等級判刑,情況嚴重者,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兩名「重光團隊」成員被告:
壹傳媒及蘋果6高層已認罪
12名被告分別為黎智英(78歲)、蘋果日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63歲,壹傳媒前行政總裁)、陳沛敏(54歲,前《蘋果》副社長)、羅偉光(50歲,前總編輯)、林文宗(54歲,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60歲,前社論主筆,筆名盧峯),及楊清奇(58歲,前社論主筆,筆名李平);以及兩名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35歲)和陳梓華(34歲)。
案件編號:HCCC147/2021、HCCC 51、52/20225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