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判刑 官指黎屬嚴重及重大犯罪行為 判監20年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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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用其國際人脈,在2019年更透過「重光團隊」,極力遊說多個國家,向中港兩地政府及官員作出制裁。他又同時利用旗下的《蘋果日報》,煽動市民上街和與政府抗爭,被指違反《國安法》。黎經過156天審訊後,他和三間《蘋果》相關公司,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串謀煽動共三罪罪成。6名《蘋果》高層,以及重光團隊的兩名成員李宇軒和陳梓華,早前亦已承認相關罪名。連同黎等9名被告,今早(9日)十時將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判刑。相信載有案中被告的囚車今早8時多抵達西九龍法院。《香港01》將會持續跟進報道。

法官指黎所犯的兩項勾結罪的串謀,不僅經精心策劃,而且早有預謀,黎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案件屬嚴重及重大犯罪行為,起刑點由10年起,黎智英被判囚20年,其中18年與他現服刑的欺詐案分期執行,三間《蘋果》相關公司合共被判罰3百萬4500元。

其餘8名被告,有出庭作供的5人:陳梓華被判囚6年3月,李宇軒被判囚7年3月,張劍虹被判囚6年9月,陳沛敏被判囚7年,楊清奇被判囚7年 3月;沒有作供的3名前《蘋果》編採:羅偉光,林文宗,及馮偉光,均被被判囚10年。有公眾人士得知結果後,輕輕發出「嘩」,有旁聽人士在庭外痛哭。

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在判刑後見記者,並對判刑表示歡迎,並指黎的刑期是他十分應得的。

【黎智英案・專頁】

黎的每項勾結外國勢力罪以18年為起刑點

法官判刑指,黎就串謀煽動罪以判囚21個月為量刑起點,兩項串謀勾結罪以15年為量刑起點,因黎是案中幕後主腦和推動者,故此將其量刑起點分別調高至23個月和18年。同時,法庭接納黎的高齡、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等因素加起來,會令黎的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為艱難。法庭因此在量刑時作出扣減,就串謀煽動罪減刑一個月,就兩項串謀勾結罪,分別扣減一年。

屬嚴重和重大犯罪行為

法官指,黎智英干犯的嚴重和重大犯罪行為,並考慮總刑期原則,部份刑期同期執行,因此總刑期為20年監禁。此外,黎正就科技園欺詐案服刑5年9個月,法官認為兩案性質不同,沒有關連,同時因總刑期原則,頒令本案的18年和欺詐案分期執行。

在三間公司的判刑方面,法官指公司沒任何有力的求情因素,就串謀煽罪罰款4500元,就串謀勾結罪判罰款3百萬元,合共3百萬4500元。

煽動刊物屬最嚴重級別

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法官認為涉案文章以實體版及在網上平台發布,考慮到文章的數量、參與發布文章的各方人數,以及罪行持續的時間,法官裁定串謀屬於最嚴重的級別,而該罪的量刑起點為監禁21個月。

涉重光團隊控罪在境外進行

此外,兩項串謀勾結罪不僅經精心策劃,且是早有預謀,並涉及使用網上平台,觸及本地及海外受眾。

其中涉及重光團隊的控罪,相關活動在香港境內和境外進行。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或者呼籲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無論是公開進行或隱晦行事,都確實促成外國政府針對香港特區,以及針對中港政府官員採取制裁等。該兩項控罪,法官以監禁15年為量刑起點。

3名蘋果編採判囚10年

至於壹傳媒及《蘋果日報》的6名高層,官認為屬嚴重罪行,起刑點為15年,其中3人,包括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因曾出庭作供,獲較大減刑,判囚6年9月至7年3月,餘下3人:羅偉光、馮偉光及林文宗,除了認罪獲減三分一外,已無其他減刑空間,故判囚10年,已是最低的刑期了。

總警司李桂華指黎智英被判的刑罰是他應得的。(梁鵬威攝)

李桂華歡迎法庭判決

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在判刑後見記者,並對判刑表示歡迎。李指法庭指認同這是嚴重且重大犯罪,屬最高檔次的案件,又指黎是罪魁禍首,應可有以警效猶的效力。李又指,調查並未完成,但現在不便透露。李又認為黎的健康是誇大了,法庭因而減刑只是格外施恩,至於黎會否在獄中渡過餘生,李稱只有天曉得,但認為黎所獲刑期是他十分應得的。李又指香港法律名辭上並無保外就醫,但指黎上庭十分精神,認為今日非適合討論。李重申,黎是罪有應得,有作證的人獲刑期扣減,亦乎合《國安法》的精神。

陳日君與黎智英太太一同乘車離開。(翁鈺輝攝)
天主教榮休主教陳日君聽畢判刑後離開法院。(翁鈺輝攝)
陳沛敏丈年鍾沛權離開時並無發言。(梁鵬威攝)

法官約在早上10時進庭。法官杜麗冰提醒在場人士要遵守法庭禮儀,如果在庭內造成任何騷擾,餘下聆訊要在庭外觀看法官杜麗冰透露,判刑理由共有47頁,不會讀出全部內容。

法庭在判辭指,5名重犯證人為控方作供,裁定他們是誠實的證人,故《國安法》第33條適用於減刑,他們的量刑起點較低。惟法庭不接納5人屬於「超級告密者」級別,意味無人獲減刑三分之二。

黎智英太太亦有到庭。(梁鵬威攝)
天主教榮休主教陳日君有到庭旁聽。(梁鵬威攝)

【09:50】黎智英的妻子李韻琴、黎的兩名兒子黎見恩和黎耀恩、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和被告陳沛敏的丈夫、《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今到庭旁聽。

各被告陸續出庭,其中穿上米色外套的黎智英,精神不錯,面露笑容,並不時向旁聽人士隻手作揖。

【09:25】再有囚車抵達西九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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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相信載有案中被告的囚車今早8時24分抵達西九龍法院。

【08:15】警方搜查排隊人士的物品,包括女長毛雷玉蓮將等進入隊伍排隊前亦需經警員搜身,才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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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被告包括9人及3公司

案中共有12名被告,包括9名人士及3間公司。9名人士分別為:黎智英(78歲);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63歲,壹傳媒前行政總裁)、陳沛敏(54歲,前《蘋果》副社長)、羅偉光(50歲,前總編輯)、林文宗(54歲,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60歲,前社論主筆,筆名盧峯),及楊清奇(58歲,前社論主筆,筆名李平);以及兩名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35歲)和陳梓華(34歲)。

3間被控公司則是:、蘋果日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黎智英在2020年被捕,2025年被裁定違反《國安法》罪成。(資料圖片)

重光團隊兩名成員被告2021年8月已認罪。

「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曾作供指證黎智英,自認是「超級金手指」,希望能獲額外減刑。(資料圖片)
同屬「重光團隊」的李宇軒亦曾出庭作供。(影片截圖)

壹傳媒及蘋果6高層已認罪

《蘋果》6名高層和重光團隊的李宇軒和陳梓華,則在審訊前各承認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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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被告共涉及3項控罪

黎與3間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涉及161篇刊物;黎與3間公司,及6名《蘋果》高層另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6高層在2023年11月已認罪;黎另與李宇軒及陳梓華涉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李及陳於2021年8月已認罪。

9名被告已被還柙4至5年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第一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而根據《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的最高刑期為終身監禁。黎與重光團隊兩成員,早於2020年已還押,至今逾5年,《蘋果》6高層被已囚禁逾4年。

黎在美英台均有建立政治人脈

控方案情指,黎智英經營《蘋果日報》之餘,亦一直出錢出力,與多國政要建立人脈。他在2019年前,已有數名甚有份量的政治人脈,包括美國國防部前副部長Paul Wolfowitz、美國退役上將Jack Keane、前駐港澳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和華府專家惠頓(Christian Whiton)等。至於英國線,黎的人脈包括「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辦人之一的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和「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在台灣線方面,其人脈包括時任台灣「總統」蔡英文和她的左右手江春男。

2019年黎兩度訪美會晤官員各議員

政府於2019年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社運爆發。黎於同年7月和10月兩度赴美,會見官員和議員。期間,他和時任國務卿蓬佩奧見面,提及制裁打壓反修例遊行的中港領袖。

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後,仍在網上主持節目,圖為他在2020年11月13日在直播節目與前港督彭定康對談。
法官早前在裁決形容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身份神秘,他在背後為黎建立了不少國際人脈。(資料圖片)

黎指示蘋果高層要呼籲市民示威抗爭

此外,黎亦涉主導《蘋果》編採政策,向高層發出編採指示,呼籲市民示威和抗爭,如在示威者7.1衝擊立會事件後,黎指示要多報道年輕人心聲,務求令公眾諒解示威者。

國安法前推英文版圖影響美國民意

至2020年5月人大宣布訂立《國安法》,黎想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出手拯救香港,《蘋果》遂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此外,《蘋果》推出英文版,圖影響美國民意。黎亦表明英文版要報道中國負面新聞,寫手亦要「偏黃」,毋須平衡報道。

國安法後主持節目望外國可援助香港

《國安法》實施後,黎主持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講述香港局勢,指香港被打壓等,期望外國可以援助香港。

與重光團隊成員多次見面

至於「重光團隊」(SWHK)方面,黎鼓勵及協助團隊進行國際遊說,令更多國家制裁中港政府。黎曾和陳梓華6次面,着陳叫「勇武派」領袖克制,又稱想建立橫跨「勇武」及「和理非」的「大台」領袖團隊。於2020年1月,黎與陳、「攬炒巴」劉祖廸於台灣見面。期間,黎講述國際遊說的4個步驟,又指要團結議會、街頭力量、「國際線」等不同板塊,才可達到「支爆」。

李宇軒認曾轉發制裁名單

李宇軒則沒有聯絡過黎智英,透過陳梓華得到黎的指示。李曾於2019年12月赴美與多名議員見面,曾把一份制裁名單轉發予「香港民主委員會」創辦人朱牧民
,讓朱決定是否交予美國議員的職員。此外,李協助裴倫德成立IPAC,和協助日本議員成立一個類似IPAC的組織。

3法官認為黎舉動目的想令中國政府倒台

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他們在裁決指,黎多年來對中國心懷怨恨,並藉詞幫助香港人,尋求美國相助,以圖令中國政府倒台。
法官指黎是案中主腦,和6名《蘋果》高層、重光團隊的李宇軒和陳梓華串謀,尋求外國制裁中港。從《蘋果》的社論、論壇,或黎的文章等可見,在《國安法》生效後,黎採取間接和隱晦的策略,繼續其反中立場和尋求制裁。

Mark Simon背後致力為黎做事

法官亦形容,黎的助手Mark Simon是神秘人物,在背後致力為黎做事,安排他與華盛頓官員會面。

法官認為,在《國安法》生效前後,黎唯一意圖都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終代價是要犠牲中國和香港的人的利益,也這是其發布煽動刊物和案中串謀的最終目的。法官認為,黎是案中三項串謀的主腦,裁定他罪成。

案件編號:HCCC147/2021、HCCC 51、5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