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是受害者?網紅「換臉」AV女優牟暴利 兩岸法律趕不上科技

撰文:李富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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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材火辣的台灣人氣網紅「奎丁」,曾出面控訴遭社群(Telegram)群組「台灣網紅挖面」利用AI Deepfake(換臉)技術,將其移植到成人片的AV女優身上,影片甚至遭人在千人群組內販售牟利。
豈料,經台灣警方調查後發現,幕後藏鏡人竟也是台灣知名百萬網紅(YouTuber)「小玉」,一時引發全台輿論關注。就連蔡英文在獲知此事後,也特別發出聲明譴責這類科技犯罪,強調「我們不能坐視這樣的事情發生」,表態將會重新盤點法規,研擬推動修法工作。實則她本人正是受害者之一。

蔡英文深夜在社交平台上發文回應事件。(Facebook圖片)

談及「換臉」技術,不免令人想起近期最火紅的「人臉識別」。近年來,人臉識別不斷的被安裝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不只在台灣,中國大陸各地的街道巷隅與公司行號,都可輕易體驗由「刷臉」科技帶來的生活便利性。

然而,科技技術革新總是充滿了兩面性,在新舊交會之際,「新」的問題必然產生。隨着刷臉技術在兩岸鋪天蓋地的普及化,卻也讓有心人士不懷好意。像是內媒《北京青年報》曾披露,有商家在電子商務平台銷售人臉數據,數量達17萬條。令人惶恐的是,這17萬條涵蓋2,000人肖像,每人約有50到100張照片,每張照片還搭配一份數據,包括人臉106處關鍵特徵,如眼睛、耳朵、鼻子、嘴巴等輪廓訊息,甚至標註了性別、情緒、顏值、是否戴眼鏡等。

2019年8月初,安徽南鬥星模擬機器人科技公司創始人王峻向媒體爆料,他曾用自己幾年前製作的3D打印蠟像頭,騙過了支付寶人臉識別系統,成功買了一張從南京到寶華山的火車票。即便此案例純屬「示警」意味,但實際上在2020年10月,湖北省警方就曾破獲一樁運用人臉識別來牟利的案件。據當地警方指出,不肖之徒透過受害者的自拍照,並利用照片活化技術騙過微信人臉識別驗證,進而轉移受害者的賬户餘額。

▼▼▼按圖即睇受害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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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這些案例,即能理解人臉辨識技術實屬高階的科技產物,但另一方面,人臉又不像其他生物識別特徵如聲音、指紋等具有封閉、可藏匿的性質。基本上,如全面使用人臉識別,就好比將自身的安全、隱私、財產等暴露於大街上任人汲取、蒐集。

這也難怪中國大陸各地近期頻頻傳出,有社區在進行安裝人臉識別門禁系統時,遭到當地居民強力反對。許多居民頗為無奈的表示,「人臉是自己的生物訊息,怎能隨意被人拿走,一旦泄露,造成的後果誰來承擔?」對照先前人臉識別技術不完善所衍生的違法案例來看,說明了大陸民眾的擔憂其來有自。

如今,人臉識別爭議的一把火也燒進台灣。此次台灣知名網紅運用來自海外的「換臉」軟件,為客群提供客製化服務,將不少台灣網紅、藝人,以及政治人物的臉像替換至成人片主角身上,以此賺取顧客的「服務費用」。更傳出就連蔡英文、男性網紅「館長」都身受其害。

但坦白說,以現行的台灣法律來看,這名網紅頂多被檢警以「散布猥褻物品罪與妨害名譽罪」等起訴,至於受害者所關心的利用「換臉」技術所構成的「污名、情色標籤」等,則無具體法令加以規範,更遑論想遏止這類風氣。

換言之,人臉識別技術引起的爭議,並非只在中國大陸出現,台灣也面臨相同的困境,而更核心的發問在於,當全球各地在走向科技智慧化,人們也在享受科技便利性的同時,又該如何有效守護自己的「人體密碼」?

事實上,關於人臉識別的安全問題,中國大陸官媒、地方官員近期皆頻頻示警,2020年底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搶先一步祭出實際行動,出台了《天津市社會信用條例》,不僅是中國大陸首次公開禁止採集人臉識別資訊,還規範了該技術用途,以期保護當地居民隱私等權利。

雖然天津市的舉措頗有「試點」意味,但仍可看作中國大陸對未來執行生物識別訊息保護政策的具體摸索。主因在於人臉識別的最大爭議,並非是科技技術本質的缺失,而是在於法規訂立、執法層次未與時俱進。即便實際案例揭露出的問題貌似指向技術未臻成熟,但是若未有與時俱進的法制規範加以管理,空有再前瞻的技術來防範也只是枉然。

以人臉識別引領的科技智慧化風潮,既充滿着人性設計、讓生活更加便利等優勢,但使用高科技卻有着侵犯隱私和資安風險的代價,必然在利弊權衡之間左支右絀。這不僅是台灣眼下面臨的治理挑戰,也是中國大陸乃至全世界都需及早省思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