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十九大報告: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 官方如何實現?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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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報告中提到的「要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 」,令到大連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等中國企業家們紛紛出言表示「自豪」、「鼓舞」、「激動」。有分析認為,這種提法雖然「很老套」,但對中共而言還是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實際上,官方不久前已就「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出台相關意見文件和政策,但從下發文件到寫進中共十九大報告進程非常之快,可以說是一路綠燈。中共在保護「企業家精神」方面,似乎也有獨特的一套手法。

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的澳港部分,提出要將「全面管治權與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新華社)

在十九大的開幕式上,習近平代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向大會作報告,提到「要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隨後,包括王健林、柳傳志、馬明哲在內的多位中國企業家紛紛表示感到「自豪、鼓舞、激動」,「牢記黨和國家的要求」:

王健林(萬達集團):報告令人自豪、很受鼓舞、非常激動,新思想振奮人心。
柳傳志(聯想集團):牢記黨和國家的要求,大膽創新、銳意突破,為中國的經濟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馬明哲(平安集團):非常振奮,很受鼓舞,將不忘初心、砥礪奮進,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貢獻自己的力量。
張近東(蘇寧控股):倍感振奮、深受激勵,信心滿滿,要「珍惜時代機遇,永葆奮鬥精神」。
程維 (滴滴出行):報告令人振奮,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奮鬥目標,讓人備受鼓舞。

中國企業家們的表態引起外界關注,而官方有關「保護企業家精神」的方案和政策亦再度成為焦點所在。

據了解,官方首次以專門文件明確「企業家精神」的地位和價值,是在今年9月25日,文件全稱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中共建政68年來首次圍繞企業家出台的、以中共中央、國務院名義發出的最高規格的文件。

關於「保護企業家精神」的醞釀則開始於2016年「兩會」以後。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關於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中就提到,要研究制定進一步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的指導意見。2017年1月10日,中國經濟學家、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常修澤提交題為《關於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的七點意見》的內部報告,被認為是最終文件的雛形。常修澤稱,他於2016年12月接到國家發改委的「任務」。

王健林。(視覺中國)

「激發和保護」被闡述得更具體

2017年「兩會」,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還有「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使企業家安心經營、放心投資」的闡述。隨後在4月13日,國務院批轉的國家發改委《關於2017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明確表示,要出台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的意見,抓緊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五天後,中共中央深改小組就通過這份文件。

只不過,在4月18日的官方報道中,當時通過的文件名稱是《關於進一步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的意見》。在5個月後,出現在公眾面前的文件,從標題上看層次更加豐富,並包含三大方面的內容: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原先的「激發和保護」被闡述得更加具體。

分析:幫助企業仍然任重道遠

有分析人士認為,儘管《意見》和中共十九大報告都對「保護企業家精神」做出不同程度地闡述,但中國目前仍存在包括企業的物權、債權、股權等各種財產權以及創新收益的保護上的很多不足。在涉企收費、攤派事項和各類達標評比上也存在大量問題,影響了部分企業家的預期和信心。

更為重要的是,習近平力推的「親」「清」新型政商關係,遏制以權謀私的同時還要加強與企業家的交流,為企業提供優質、高效、務實的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等方面仍然任重道遠。

亦有觀察者指出,中國的「保護企業家精神」與西方大為不同。北京研究公司佳富龍洲(Gavekal Dragonomics)創始合夥人葛藝豪(Arthur Kroeber)公開表示:「中國的商業巨頭們已經成為一個強大的意見群體。顯然,官方有意讓這些人發展起來,但不希望他們成為一股獨立的政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