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貧困縣為植樹 3年強制扣公職人員工資逾1600萬元

撰文:方嬋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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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共同舉辦植樹日,在安徽省合肥市濱湖國家森林公園種植台灣阿里山的原生櫻花樹。(新華社)

出糧不是最重要?出糧發現少了數百元?甘肅省臨洮縣的公務員每年春季月份,總有一個月工資被扣減10%,3年共扣千多萬人民幣。難道是貪污事件?原來,屬於貧困縣的臨洮縣的領導,為了改善生態環境,因此變相「強制」扣減公務員工資,用作僱人植樹之用,引起熱烈爭議。

臨洮縣財政局農財股長符天軍對央視記者說:「這三年下來是扣了1380萬(約1600萬港幣)……沒有截留(單據),現在還有結餘280萬。」沒有收據證明開支,當局聲稱錢都用作僱用農民植樹。央視記者訪問當地農民、多個部門,證實事件。

內地在1982年公布《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指出,公民均有義務承擔植樹、綠化環境責任,每人每年須植3至5棵樹。如未能履行,可以繳交綠化費。

據臨洮縣副縣長朱殿鋮所說,該縣情況特殊,6成的人是教師、醫護人員,沒有精力和時間種樹,因而改以「外判」給農民的方式,令農民一天可有100元人民幣收入,「一舉兩得」。

央視指出,臨洮縣原意雖好,但做法急於求成,由自願性公民活動變成了強制扣款,用錢買義務,失去植樹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