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港區國安法為一國兩制裝「殺毒軟件」 更安全順暢持久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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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草案細節上周六(20日)曝光,包括中央將在香港成立「國家安全公署」、特區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審理國安案件的法官由特首委任等。
官媒《人民日報》海外版周一(22日)刊文指,國家安全底線愈牢,「一國兩制」空間愈大。有了這部法律,「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將裝上「殺毒軟件」,「從而運行得更安全、更順暢、更持久」。

文章指港區國安法為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裝上「殺毒軟件」,「從而運行得更安全、更順暢、更持久」。(中新社)

這篇文章稱,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不僅是「一國兩制」的題中應有之義,而且是其核心要義;反中亂港勢力造謠稱,港區國安法將損害香港人的權利和自由,「但這一謠言在草案的白紙黑字面前不攻自破」。

文章指,草案明確規定,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循法治原則,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國際通行的法治原則,包括罪刑法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無罪推定、一事不再審、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和公平審訊等,都體現在草案之中。

文章稱,港區國安法針對的是「港獨」、「黑暴」和「攬炒」勢力,打擊的是極少數犯罪分子。圖為反修例運動期間示威者與警方對峙。(資料圖片)

文章進一步指,草案相關內容清晰表明,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懲治的只是4類為害最烈的犯罪行為和活動,針對的是「港獨」、「黑暴」和「攬炒」勢力,打擊的是極少數犯罪分子,「不僅不會影響廣大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反而會給他們依法享有、行使各種權利和自由提供安全保障和良好環境」。

文章又指,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是中央全面管治權的重要體現。正如鄧小平所說,「保持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有利無害」。中央對港區國家安全負有最大和最終責任,「必須有實際抓手,才能真正震懾群邪,更有力地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社會的公共安全、公共利益」。

文章最後指,香港人心思定,「撐國安立法」已成為主流民意,中央果斷出手,依法打擊「極少數賣國、禍港、殃民的害群之馬」,就是為保護香港同胞合法權益。「這部撥亂反正的安定之法,將從根本上清除『亂港病毒』。唯有如此,香港才能實現長治久安,『一國兩制』才能行穩致遠,東方之珠才能重現璀璨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