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是黑暗的聖人」 德蘭修女封聖 你要知道的5件事

撰文:李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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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德蘭修女於新加坡祝福一名小孩。(Getty Images)
德蘭修女1946年受感召而獻身服務加爾各答貧民,於1979年獲頒諾貝爾和平獎,有「加爾各答的天使」之稱。(Getty Images)

1. 誰是德蘭修女?為何她能封聖?

德蘭修女是阿爾巴尼亞裔,出生於今日馬其頓境內,一生以照顧貧病老弱之人為己任。她自1928年起於印度傳道,1946年受感召而獻身服務加爾各答貧民,並於1979年獲頒諾貝爾和平獎,最終1997年9月5日於加爾各答逝世,有「加爾各答的天使」之稱。她極受民眾愛戴,2003年她獲封為真福時,有超過30萬信眾前往梵蒂岡參與儀式。德蘭修女創立的仁愛傳教會亦遍佈全球,相關組織包括於香港亦有設立分部的仁愛之家(Home of Love),及其他孤兒院和露宿者中心等。

教宗方濟各早年已認識德蘭修女,並曾經與阿爾巴尼亞的神父開玩笑說,與德蘭修女出席主教會議時,她的發言很強硬,因此如果她是上司的話會令人害怕。

德蘭修女的書信披露,她亦曾歷信仰危機。(Getty Images)

2. 「我會是黑暗的聖人」,德蘭修女曾歷信仰危機?

德蘭修女的一些親筆書信日記披露,她於投身加爾各答後亦曾對信仰有所疑惑,她寫道:「我的笑容是一個面具、斗篷,掩蓋一切……當我說話時恍似我的心靈愛着神……如果你在此,你會說『多偽善』。」1979年,她在信中又表示自己飽受孤單折磨:「對我而言,寂靜和空虛太巨大,令我望卻不能見、側耳卻不能聽、(祈禱時)動口卻不能言。」

這些信件顯示出德蘭修女的另一面。她曾說:「如果我會被封為聖人,我肯定會是黑暗的一個。我會持續地於天堂缺席,去燃亮地上的黑暗。」

《我在聖人旁的生命》(My Life With the Saints)作者耶穌會教士James Martin指:「我認為這令她對廣大信眾而言變得更可親。這顯示出縱是聖人亦會在信仰中掙扎,而這掙扎比起我們並不較輕易,甚至有時更困難。」

德蘭修女在2003年獲封為真福。(Getty Images)

3. 什麼是封聖?有什麼程序?

封聖是天主教教會的重要儀式,天主教認為聖人可代教徒轉達禱求予基督。封聖程序一般在當事人死後5年才開始,然而亦有例外,如德蘭修女則是破例在死後2年內就開始程序。候選人死亡地區的教區主教會展開調查,看候選人的生活是否夠聖潔,如果通過調查,主教會呈交報告予梵蒂岡冊封聖人部,要求認可,一旦得到許可,候選人即成為「天主之僕」。

冊封聖人部其後會審視證供,看候選人的聖潔度、工作、對信徒設下的榜樣等。得到部門認可後,個案將呈交教宗。如教宗認可候選人活得有「英雄般的美德」,候選人將可被獲「可敬者」封號。

得到封號後,下一步則是封為「真福」,候選人需要有1個神蹟得到認可,當中涉及大量調查以證實神蹟的真確。然而殉道者可以毋須神蹟而獲封「真福」。其後候選人需要獲證實第二個神蹟,才有望獲封聖人。根據教廷的說法,德蘭修女獲肯定的兩個神蹟,分別是2003年「以其祝福治癒一名腹部患有腫瘤的印度人」,及2008年「令患腦癌的巴西男人不藥而癒」。

2003年德蘭修女獲封為真福時,就有逾30萬信眾前往梵蒂岡。(Getty Images)

4. 封聖是大生意?

封聖程序歷時甚長,花費大量人力物力,以透徹審查當事人的個人紀錄及調查神蹟真確性。梵蒂岡表示,程序中需要搜集證據及準備上千頁的文件,鉅細無遺地列明申請人的私密資料、現世生活及職業生涯。德蘭修女自1999年被考慮封聖,2003年首次被教廷肯定施下神蹟,至去年教廷再承認其第二個神蹟,再直至今年才封聖,過程歷時17年。

早前有新書批評,教會封聖過程是「昂貴的生意」,指每次列真福隨時需用上50萬歐元或更多,令人關注當中有否浪費甚至腐敗,促使教宗方濟各為封聖程序定下新財政規則,以防濫用。

封聖屬教會盛事,可吸引大量教徒參與儀式。2003年德蘭修女獲封為真福時,就有逾30萬信眾前往梵蒂岡;封聖亦可帶動聖人生活地區的旅遊業,如澳洲首位聖人麥基洛普(Mary MacKillop)於2010年封聖後,亦帶動了當地維多利亞省的旅業。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於2014年被封聖。(Getty Images)

5. 誰人曾被封聖?

天主教歷史上有逾千名聖人及真福。去年有兩名十九世紀巴勒斯坦裔修女封聖,分別是加塔斯(Marie Alphonsine Ghattas)和巴瓦蒂(Mariam Bawardy),兩名分別為法國與意大利籍的修女亦被封聖。2014年,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及教宗若望保祿二世亦獲封聖。

封聖於早期宗教並無定例,基本上只要得大眾認可即可被選為聖人,其後聖人須經教宗列入聖品,方可成為認可聖人。直至1983年,時任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頒行宗座憲令,並由冊封聖人部頒布法規,才形成現行的冊封程序。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