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令促包容 先知聖訓阻殺害「變性人」

撰文:陳冠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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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國家中的變性人所遭受的對待因地而異。(GettyImages)

電影《丹麥女孩》在卡塔爾惹起爭議,但性別認同定義人人相異,古代即使未有技術能將人的性別改變,亦總有人對自身性別與生理結構不同。阿拉伯語中稱這類人為 Mukhannathum,地位僅次於《可蘭經》,記錄了先知穆罕默德一言一行的聖訓(Hadith)亦有多次提及Mukhannathum的對待方法。

研究伊斯蘭法律的學者Muhammad Al-Munajjid解釋Mukhannathum在早期伊斯蘭文化中意指行為舉止不男不女,或故意將自己打扮成女人的男子,但女性打扮成男性的變性則不包含在內。在聖訓(Hadith)中,先知穆罕默德將Mukhannathum形容為如女性般將手腳畫滿彩繪的人,並將這位裝扮女性化的男士放逐,但勸止手下將他殺害,指不應處死信奉真主的人,保留他生存的權利。

阿拉伯女性會在手腳上塗上漂亮的人體彩繪(henna)。(GettyImages)

到現代,變性人在伊斯蘭世界的法律地位因國而異,只有約旦賦予國民轉變性別的權利,巴基斯坦政府更承認男女以外的第三性,比不少西方國家更為開放。在較為保守伊朗及埃及,亦有教士發布教令,支持符合聖訓中描述的Mukhannathum接受變性手術,可見在某程度上伊斯蘭國家有空間接納變性人。

但在海灣國家的變性人就較為不幸,因為六國均在法律上禁止變性,並有法例針對並歧視這個性小眾群體。在2007年科威特通過一條法例,指所有打扮成另一性別的人都會負上刑事責任,最高刑罰是監禁一年及罰款1,000科威特第納爾(約25,549港元)。法例生效後,直接打擊該國的變性人群體,已有多名相關人士被逼接受精神治療,並在監禁期間遭到虐待。指2013年科威特政府更逼令變性人在到海灣國家工作前,需接受基因測試,而類似測試亦有在其他國家實施。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