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也正名乎?從語言學角度分析狗狗着褲爭議

撰文:楊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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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語言學來說,褲子的定義就是穿在腿部的衣物。(網上圖片)

狗狗應如何着褲子的圖在twitter引來3萬轉推(retweet),有不少轉推來自支持右邊的兩腿著法。而《大西洋報》的記者Robinson Meyer利用語言學反駁這個主流看法。

他舉出了一個有傳關於林肯的小故事:

小男孩問他的爸爸:「如果我們把一隻牛的尾巴喚作腿,那牠有幾條腿?」 爸爸回說:「不就五條?」 男孩說:「不,爸爸,牛只有四條腿。」 「你剛剛不是說把牠的尾巴叫做腿?」 「把尾巴叫做腿,不會令尾巴變成腿的,爸爸。」

雖然故事與林肯的關係成疑,但不影響其參考價值。故事看來只是男孩在耍小聰明,但的確傳遞了一些語言學的原理。

名字是有意義的。如果尾巴今天起也被叫作「腿」,那腿的定義不再是「用以站立之物」,而是「生於在軀幹以外之物」。但事實是,腿用來站立的長條形物體,而狗有四條。

人類穿四條褲管?(網上圖片)

有些說法是,右邊的圖才是真正的狗如何著褲,又指難以想像人類穿上四條褲管的褲。但褲子不正是用以遮住整個腿部?人穿的褲是兩條褲管的,因為人只有兩條腿;狗有四條腿,所以狗穿的褲應該有四條褲管,不對嗎?

而世上亦有一種東西叫「短褲」,指用來遮蓋部分腿部及臀部的衣物。所以右邊的兩腿褲可以稱之為短褲,但「真正的狗狗褲」是左圖的四腿褲,唯有它是「遮住整個腿部」。可能這與你心中對「褲子」的定義不同,但這就是語言的魅力,「正名」的必要。

(大西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