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世衛未定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背後有何利弊?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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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1月23日宣布,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不構成國際關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其實世衛歷來只是曾經五次宣布定性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雖然做法有利加強防疫,但有機會打擊貿易和旅遊。

2003年爆發非典型肺炎(俗稱沙士,SARS)後,世衛在2005年修訂《國際衛生條例》,加強國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變能力。《國際衛生條例》突發事件委員會開會後,將向世衛秘書長提出建議,再由秘書長作出最終決定。

世衛組織過去曾五次宣布國際關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包括2009年的甲型流感病毒(H1N1)、2014年西非伊波拉病毒(Ebola)、2014年的小兒麻痺症、2015年至2016的塞卡病毒(Zika)和2019年剛果民主共和國北基伍省(North Kivu)的伊波拉病毒。

德國之聲(DW)報道,世衛組織宣布國際關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後,將有利獲得更多關注,促使各國加強公共衛生措施和提供更多資源防疫,減少擴散。同時也可能伴隨貿易和旅遊相關建議,例如在機場監測旅客狀況等,但世衛通常避免提出貿易限制。

英國科學媒介中心引述利物浦大學(University of Liverpool)的新興傳染病健康保護研究單位主任所羅門(Tom Solomon)說,定性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可以提高國際支援層級,加強外交工作和安全,並釋出更多財務資源,支持受影響地區的因應團隊。不過,如果不適當定性會無謂衝擊貿易和旅遊,同時意味國家無能力自行控制疫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