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翻出拜登20年前發布社論:美國沒義務保衛台灣

撰文: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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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承諾將會「保衛台灣」。不過,22日,美媒卻披露,20年前,拜登曾公開反駁時任總統小布殊(George W. Bush)「保衛台灣」的言論,並表示「美國沒有義務保衛台灣」。

10月21日,拜登在參加電視節目時,有人提問稱,「美國是否會保衛台灣?」拜登回答:「是的,我們有這樣做的承諾。」

不過,10月22日,《紐約時報》卻披露了一篇拜登在2001年寫的評論文章,當時拜登在文章中反駁小布殊稱,「美國沒有義務保衛台灣」。

文章稱,2001年4月25日,有人向剛當選總統的小布殊提問,如果台海發生衝突,美國是否有義務保衛台灣。小布殊回答稱:「是的,我們知道,中國人必須明白這一點。是的,我會的。」採訪者又問:「用美國軍隊的全部力量?」小布殊回答稱,將「不惜一切代價」 幫助「台灣自衛」。不過,後來,小布殊糾正了自己的說法,稱將遵守「一個中國」政策。

圖為2010年1月16日,美國時任總統奧巴馬、前總統克林頓和前總統小布殊於白宮玫瑰園出席活動。(美聯社)

2001年5月2日,時任特拉華州參議員拜登在《華盛頓郵報》發表題為《在台灣問題上不夠靈活》(Not So Deft On Taiwan)的文章,反駁了小布殊的說法。

拜登在文章開頭便指出,「在外交和法律中,言語很重要」。拜登指出,在「保衛台灣」的問題上,美國長期以來一直奉行「戰略模糊」政策。在這種政策下,美國「保留使用武力保衛台灣的權利」,但在「可能會,或可能不會進行干預的情況保持沉默」。但現在,小布殊的行為讓「戰略模糊」策略變得更加含糊不清,這算不上是進步。

拜登稱,他是1979年投票贊成所謂「與台灣關係法」的人之一,但是,「我仍然致力於這樣一個原則,即台灣的未來只能通過和平手段來決定」。「自從我們廢除了《1954年共同防禦條約》以來,美國沒有義務保衛台灣。」

拜登稱,美國應該依據「與台灣關係法」行事。該法案要求總統在「台灣安全受到任何威脅」時通知國會,並規定稱,總統和國會應根據憲法程序確定美國的適當反應。

2021年10月20日,美國總統拜登在飛往賓夕法尼亞州斯克蘭頓的途中,在馬利蘭州安德魯斯空軍基地登上「空軍一號」時敬禮。(AP)

拜登強調,在外交上,「保留使用武力的權利與事先要求自己保衛台灣之間,有着巨大的區別。」另外,在法律上,拜登稱,義務和政策也是天壤之別。「如果是在『義務』 和『政策』之間做出選擇,為什麼大家會覺得(小布殊的言論)是對的?」

拜登還寫道:「總統在外交政策領域擁有廣泛的決策權,但他作為總司令的權力,並不是絕對的。」因此,拜登指責小布殊稱,「他對細節的忽視損害了美國在盟友中的信譽,並在環太平洋地區造成了混亂。」最後,拜登再次強調,「語言很重要。」

對於拜登為何在成為美國總統後改口,《紐約時報》稱,這可能反映出一種「希望加強拜登政府的語言(表達),以對抗中國的新力量」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