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不小心駕駛案今日續審女友莊思明陪出庭 否認控罪神色凝重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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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原名林明樂)於去年8月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疑因醉駕導致發生交通意外,因而被控不小心駕駛、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共3項罪名。該案件於去年12月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楊明當時否認第1項控罪,但承認第2及第3項控罪,案件排期至今年3月2日開審。今日上午該案繼續開審,楊明在女友莊思明陪伴下抵達法院,他一身黑色西裝現身,被問到心情如何以及可有信心,均沒有回應,顯得神色凝重。

楊明與女友莊思明好恩愛。(莊思明ig)

案件編號:ESCC236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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