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放大恐懼狂潮過後,我們需要反思什麼?

撰文: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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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潛逃案」去年引發熱議。案中涉偷越邊境罪的八人扣減羈押日數後完成服刑,於上周一(3月22日)分批由深圳遣返香港,由警方繼續扣押。其中,「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被警方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項「串謀協助罪犯」及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其餘七人則涉暴動罪等。日前,八名被告在本地法院提訊,但因正在接受隔離檢疫,法官宣布押後聆訊。當日眾說紛紜的「官派律師會否盡力為當事人辯護」之爭、外交角力使北京有意「殺雞儆猴」的揣測及不公平審判的陰謀論,如今都不攻自破。事件塵埃落定,但狂潮過後,逐漸冷靜下來的我們需要反思什麼?

「12港人」去年8月因涉嫌偷越邊境被廣東海警拘捕,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事件在香港社會引發高度關注。在「12港人關注組」的呼籲聲中,市民對「12港人」能否獲得公正審判與公平待遇無甚信心,坊間更流傳着諸如香港警方與內地合謀將「12港人」「送中」後被秘密囚禁等毫無根據的陰謀論。而「12港人」在押期間,香港市民的神經也隨之緊繃,情緒亦被不同聲音調動。

進入12月,庭審在即,由於家屬不了解內地司法制度而導致的「官派律師」之爭,更激起部份港人憤怒,認為所謂的「官派律師」定然不能盡全力維護當事人權益——然而,那其實是內地司法制度中的正常程序,稱為「指定辯護」,即由法院基於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種情況,包括被告人未有及時委託辯護人、案件具涉外因素、同一案件當中有數名被告而非所有被告都有委託辯護人等,因而指定律師或其他公民為其進行辯護。

天水圍警署外,王婆婆高舉「Save 12」燈牌。(梁鵬威攝)

不過,香港普遍不太理解有關程序。除此之外,包括英美在內,多個西方國家也紛紛聲援被捕港人,譴責北京「阻止民衆往其他地方尋求自由」。對此,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曾在社交媒體表示:「該12人因在海上非法越境被捕。他們不是民主運動人士,而是企圖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這一說法更令市民驚恐北京會否因外交角力而對「12港人」處以重罰,以便「殺雞儆猴」。群情在12月30日庭審當日達到高潮: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拒絕了美英等多國領事館應家屬請求派出代表到場旁聽的要求,這一做法又被指摘為「秘密審訊」。

該案的審判結果是,涉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及喬映瑜分別判囚三年及兩年,涉及偷越邊境罪的八人判監七個月,至於案發時尚未成年的二人,檢方決定不起訴。從量刑角度來看,根據內地南方網報道,2018年以來,深圳共有78名被告人以組織他人偷越邊境追究刑事責任,人民法院量刑在二年到八年之間;401名被告人以偷越邊境罪追究刑事責任,人民法院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可見,審判並未如部份港人憂慮般,因為牽涉政治問題而特意加重刑罰,無論是量刑還是審判過程,都與相同性質的案件一視同仁。

涉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及喬映瑜分別判囚三年及兩年,涉及偷越邊境罪的八人判監七個月,至於案發時尚未成年的二人,檢方決定不起訴。(余俊亮攝)

陰謀論不攻自破後,「12港人」中八人被遣返一事,反而未能如當日般引起公眾嘩然。背後原因不難理解:其一,近日接連的政治風波——如民主派47人因「35+初選」被控、香港選舉制度改革等——影響下,港人難免陷入政治虛無的情緒。其二,呼籲關注12港人的政治領袖身陷囹圄,難以繼續發聲。其三,也是最重要一點:面對「12港人案」,市民也不知道應該說些什麼——畢竟最初市民基於偏見及對內地司法制度的陌生想像出的「冤假錯案」並沒有發生,被調動的憤怒、驚恐與憂慮等情緒,最終也會如肥皂泡般被事實戳破。

呼籲關注12港人的政治領袖身陷囹圄,難以繼續發聲。(余俊亮攝)

是時候問一問:圍繞「12港人案」展開的政治操作究竟折騰了誰?由於對內地法制的不了解與不信任而喊打喊殺、七情上面,究竟是否有必要?而對內地無盡的偏見和幻想又給香港帶來什麼?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浮躁的香港社會難以靜下心來認識一衣帶水的內地,既不了解其政治結構,也不深究其法律制度,只憑空捏造出一個「假想敵」與之盲目地對抗。這一做法無異於與風車作戰的唐吉訶德,最終的結局只能是被事實擊敗,從夢幻中沉痛地醒來。

上文節錄自第258期《香港01》周報(2021年3月29日)《12港人案:放大恐懼狂潮望過後,需反思什麼?》。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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