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緬甸政變看「國家保護責任」的可行性

撰文: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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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知道一覺醒來,世界從此再不一樣呢?2021年2月1日,本是去年緬甸選舉之後的首場國會會議,但緬甸國防軍(Tatmadaw)於凌晨趁人民進入夢鄉之際發動政變,逮捕國務資政昂山素姬(Aung San Suu Kyi)和全國民主聯盟(NLD,下稱「全民盟」)多名領袖,奪下全國最大城市仰光的控制權,並宣布全國進入一年的緊急狀態,此舉一夜震驚全球。
筆者曾於三年多前遊歷緬甸三個星期,對這個佛教國家印象深刻。筆者現正在歐洲深造國際關係、世界政治和人道救援行動,包括修讀「國家保護責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R2P)課程,故嘗試結合自身經歷和所學理論,剖析這個近年常成為新聞焦點的全球性政治承諾能如何協助處理和解決錯綜複雜的內戰和糾紛。

緬甸是筆者最喜愛的東南亞國家,該國的新聞,諸如2017年的羅興亞難民危機以至近期的政變,筆者都嘗試了解。這兩個危機分別都有人提及聯合國應執行R2P,保護羅興亞人和緬甸人。可是,雖然R2P的目的看似非常直接,但其實,啟動除了牽涉千絲萬縷的國際關係外,還需符合數個規範和程序,在討論R2P前,先來了解緬甸複雜的歷史......(節錄)

方婕
全職旅遊人,兼職金融業
現於德國和西班牙就讀國際人道救援行動碩士課程

上文節錄自第262期《香港01》周報(2021年4月26日)《人道干預VS國家主權 從緬甸政變看「國家保護責任」的可行性》。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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