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克果與殉情

撰文:周九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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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九泉

每隔一段時間,我們就會看到有人殉情的新聞。每次得知「又」有人殉情,我的心情都會很難過。從心理狀態上來說,那是世上其中一種最痛苦的死因。相比之下,被車撞死就變成一種祝福了。

 

所謂「殉情」,即為了男女感情的事情而自殺,或單方面自殺,或雙雙自殺。我們應該怎樣理解殉情?為什麼人可以為了感情自殺?仔細想想:如果變心是錯的,而錯的是對方,又為何要毀滅自己而不毀滅對方呢?假如因為「深愛」對方而捨不得殺死對方,那又為什麼狠心殺死自己而令對方終身抱憾?如此錯縱複雜的心理狀態,應該如何理解?

 

常言道:為情自殺很愚蠢。但生死大事,背後總有一番道理。殉情是非要把自己毀滅不可,而自殺絕不容易。首先,我們要了解「自殺」這東西。佛洛姆(Erich Fromm)把「自殺」和「他殺」視作同一種心理狀態的兩面。一個人如果要自殺,必須從心理上把自己從自己抽離出來,然後殺死一個不屬於自己的自己,如同殺死別人一樣。(與此同時,那個人又執著於有一個「我」的存在,否則根本不會生起自殺的念頭。以下將詳述之。)

殉情的第一條件:擁有自我意識這種「疾病」

 

齊克果(Søren Kierkegaard)對於這一種特殊的心理狀態有巨細無遺的剖析。齊克果是丹麥哲學家,一生之中沒有寫過一部與愛情有關的作品,但每一部作品的哲理都能應用到愛情方面。原因無他,因為他和蕾貞娜(Regine Olsen)感情失敗成就了他。

 

自殺是極端自我意識作祟的後果。當人的自我意識去到極端,便會種下自殺的因(或他殺也有可能,正如早前審訊的虐殺兩名印傭的Rurik Jutting一案,兇手極端自戀,去到變態的地步)。齊克果把自我意識分作三個層次:最低層次,是沒有什麼自我意識。這是最普通的情況,你一天之中可能有23小時58分鐘是沒有自我意識的。如果你不是在思考自己以外的事情(例如:工作方面的事情、與別人有關的事情),就是處於休息或放鬆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之下,我們會思考這個花花世界的所有事情──除了自己內在的事情。一般人都是在無自我意識的狀態之下生活的,如同我們日常呼吸的時候,不會想到肺部的活動。這種狀態是必須的,其每日所佔時間之長也是合理的。人在長時間的充滿自我意識狀態下生活是十分吃力的。如同若經常感覺到肺部在呼吸,那就表示肺部已出現問題了。

 

羅素(Bertrand Russell)提及一個你也許有過的美妙經歷:你會呆了一呆,雙眼發直,視線沒有焦點,好像有幾秒鐘靈魂出竅,你忽然會懷疑自己的存在,又會懷疑這個世界是否真實,你內心會有點發毛。(按:我小時候較多時候會這樣。)在那幾秒鐘內,你會思考到自己的存在,而你因為這種思考而完全感覺到自己的存在。要感受自己的存在,就先要把自己脫離自己,然後再把脫離的自己和自己重新聯繫起來。如果一個人一生之中所有時間都在無意識之中生存,那麼他和野獸又有什麼分別呢?齊克果說:「擁有患上這種疾病的可能性,是人類比野獸優勝的地方。」他稱這種狀態為一種「疾病」(不經常發生,如經常發生就不健康了),但正是擁有患上這種「疾病」的「能力」,人類才配成為人類。

 

殉情的第二條件:因為無法成為理想中的樣子,我厭惡自己

 

第二個層次:當你發生了自我意識之後,你會對自己有所要求,你會希望自己變成某一個理想中的樣子。比如說,我希望自己變成劉德華,好像他一樣英俊和成功。但事實就是,我不是劉德華,也不可能成為劉德華。對我而言,「劉德華」是一個不切實際的幻想。這個我應該是清楚的。所以,想成為劉德華就是不滿意現在的自己,想毀滅現在的自己。如果我成為劉德華,我就等於擁有我所有希望得到的東西。我不喜歡這個不能成為劉德華的自己,想把這個自己去除掉。只有成為劉德華,我才可以去除這個自己了。

 

諷刺之處,在於我是以剷除自己而令自己成為一個我心目中的「自己」。假如我成為了劉德華,我擁有所有我希望得到的東西,但同時失去了我能夠擁有所有東西的自己。但事實就是,我不能成為劉德華。這種厭惡自己的自我意識是導致自毀的條件,但由於明知自毀並不會得到任何結果(自毀的結果便只有自毀罷了),因此於一般狀態下便不會自毀。因為,我知道即使清除了這個自己,我仍然不會成為劉德華。

 

若把以上的理論套用到愛情方面:我要成為我愛人的愛人。如果我不能成為我愛人的愛人,我就會不喜歡現在這個自己。我會盡力把自己變成我愛人的愛人,即使我知道沒有可能成為我愛人的愛人。這種情況大多出現在追求異性的階段。比如說,我想成為某女孩子的男朋友,我會努力把自己打扮成她心目中的「白馬王子」。但由於是追求階段,這種白馬王子式的自我意識本來就不真實,這個層次的自我意識還不至於殉情,最多只會失戀、鬧情緒、不高興。簡單來說,這種絕望是可以得到宣泄的,不至於死。

 

所以,針對這一個層次,齊克果說:「雖然有思想家認為真實性就是摧毀了的可能性,但那不是絕對正確的;它其實是實現了的、有效的可能性。而在這裏,不同的是,真實性(不在絕望之中)是一個否定,那就是摧毀了的可能性,本身也變得沒有作用。」

殉情的最終條件:對不被愛的自己絕望到了極點

 

真正會殉情的,是第三個層次:對真實的自己徹底絕望。有關這一點,齊克果說得很具體,所以我還是把原文抄錄下來:「一個少女對愛絕望,她對失去她所愛的人而絕望,因為他去世或不忠。這種絕望是不會被宣泄的。不,她對她自己絕望。這個她自己的自己,如果能夠成為『他』的所愛,她這個自己就能在恩典之中去除掉或失去了──她這個自己,一個現在注定沒有了『他』的自己,如今成為了一種羞辱;她這個自己,本應是她的寶貝──儘管在另一角度看來同樣是絕望的──如今『他』已死了,就變成了一個討厭的空殼,又或厭惡地提醒著她曾被人出賣。你現在試試看,試試跟這樣一個少女說:『你是在摧毀你自己。』你會聽到她說:『噢!痛苦的就是我辦不到啊!』」,(見《致死的疾病》The sickness unto death)

 

假如變心的是男方,殉情的是女方。如果男方變心了,女方這個「自己」便會變成「沒有了他的自己」,這對她來說是一種羞辱(如齊克果所說)。本來,他所愛的是她,所以「她的自己」就是她最寶貴的東西。但如今他變心了,本來最寶貴的東西搖身一變,變成一種她所厭惡的東西。「她的自己」會不斷提醒她被他拋棄,因為她心中永遠不能與「她的自己」割捨(若然真的能割捨,便稱為「放下」或「看破」,而不會自殺或殺人了)。

 

所以,女方最想摧毀的,就是那個曾經被他愛過的自己。但是,她真正想要的其實並不是摧毀自己,而是想得到他的愛。換言之,她是想去除現在這個他不愛的她,換一個能(再次)得到他的愛的她。不過,即使她摧毀了自己,但最痛苦的是仍然達不到她的目的,因為她明知摧毀了這個自己(即自殺)就不可能再換上另一個自己。她徹底絕望了,絕望到極點了,她被她那個極其厭惡的自己逼死了。就在她臨死之前,她都沒有得到任何安慰,隨著她自殺會連他愛她的唯一的可能性也摧毀了,她死前也應該清楚知道這一點。既然她不能消滅這個世界,就唯有把自己消滅算了。由此觀之,殉情是需要擁有高層次的自我意識的行為,儘管從世間的角度來看還是愚蠢的。

 

如果一死就可以一了百了,那還好;如果明知連死也解決不了問題,才是真正的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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