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繁殖條例】支持團體:主流意向接受動物買賣 宜管不宜禁

撰文:吳韻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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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的團體認為139B條例獲得通過後,私人寵物繁殖商終能受監管。圖為被用作繁殖的狗隻。(SPCA提供)

政府於上周五(5月20日)就《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規例》(下稱139B條例)修訂刊憲,並於今日(5月25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是次修例,動保界意見分歧,有支持亦有反對。條例中最備受爭議的是住家私人繁殖牌照,申請人在達到政府標準下,就能獲批繁殖及買賣牌照(甲牌)。支持者認為修例終能「有例可依」,定立較高門檻的入行準則,令私人繁殖商不再是「零監管」;反對修例的團體則認為,甲牌門檻太低,反而為住家繁殖開綠燈,鼓勵更多人參與此行業,終令香港變成寵物繁殖港。

139B條例通過後,到底是「放寬」還是「加強」監管寵物繁殖及買賣,兩方意見各有論述,市民亦難作判斷。記者聽過雙方意見後,發現他們對動物繁殖及買賣的理解及願景不盡相同,而這正是他們對條例監管力度相信與否的關鍵。

Gloria是愛狗之人,她由2011年開始游說政府加強監管動物繁殖及買賣。(吳鍾坤攝)

法例獲通過可即時拯救生命

由多個團體如愛護動物協會(SPCA)、香港救狗之家(HKDR)、保護被遺棄動物協會(SAA)等組成的聯盟「STOP! Save HK's Cats and Dogs」(STOP),是支持139B修定的聲音,而且希望條例可盡快通過。STOP聯盟主席Gloria由2011年開始,一直游說政府加強監管動物繁殖及買賣。她亦曾是HKDR的活躍義工,聯同其他動保人士搗破不少無良私人繁殖場,亦不時拯救流浪動物,她家中的幾隻狗也是領養回來的。她認為「零繁殖、零買賣」距離現實太遠,倒不如先對現實情況進行監管,以條例堵塞私人繁殖的漏洞,救出被虐待的繁殖場狗隻,藉此打擊無良繁殖商。

願景:條例日益收緊 保障動物福利

記者:為何你會支持139B現時的修定?

Gloria:現時在香港進行住家動物繁殖,並不犯法,因為全無相關法例。無良的私人繁殖者為求利潤,在繁殖場內養幾十隻生育的狗,籠疊籠,動物連轉身的空間、清潔食物和食水都沒有。即使搗破他們,最多只能以「虐待動物」條例來作出檢控。不過,動物不能為自己發聲,在舉證控告繁殖者「虐待動物」存有難度。要是私人繁殖商對動物稍為「好」一點,例如提供食水、糧食和足夠空間讓牠們「轉到身」,我們也不能接受這所謂「好」,但這或已不構成「虐待動物」,在沒法理可依的情況下,可以怎樣監管?

記者:你覺得現時的修訂,有助監管和收緊私人繁殖和買賣?

Gloria:這次修訂門檻不低的,要求私人繁殖商日後必須申請牌照並每年續牌,而一個家庭只能擁有4隻用來繁殖的狗,每隻一生只能生6胎,狗媽媽和狗BB也要抽取口腔組織,記錄在DNA庫。如繁殖商或賣家持續聲稱所出售的幼犬來自同一隻狗媽媽,我們可舉報或查核其DNA。此外,不只寵物店,現時網上買賣或所謂的「轉讓」動物,例如我以光波爐換取你的一隻狗,在新法例下將同樣受到監管,賣方亦須領有牌照,不然就會犯法。牌照亦要求每隻狗有指定標準的活動空間,理論上不會再出現籠疊籠的情況,而法例更定明任何人都不得向16歲以下人士出售狗隻。我們明白,法例無完美,只能盡量堵塞漏洞。

我們會督促漁護署每約兩年進行條例檢討。我的願景是條例的監管力度會愈來愈強,保障動物福利。你不先行第一步,就永遠不會有第二步。
STOP聯席主席Gloria

記者:反對修定的團體認為,漁護署日後未必有能力執法。從現實所見,同樣由漁護署負責的事項,如監管象牙買賣,都確實不夠人手執法。

Gloria:坦白說,制定了法例,大家會否守法,署方會否執法,這的確很難說。但現在連法例都沒有,就連「守法」也沒法可依,但通過後,日後至少「有法可依」。只有通過法例,漁護署才能向政府申請撥款增聘人手,這是行政的規則,漁護署日後將會增加7人巡查。單靠署方當然不能最有效執法,因此要靠市民合作舉報,譬如不少破獲私煙的案件,都靠市民舉報海關,這亦是我們的責任,我們亦會督促漁護署每約兩年便檢討條例。我的願景是,條例的監管力度愈來愈強,保障動物福利。你不先行第一步,就永遠不會有第二步。

動物是人類財產

記者:若繁殖者能符合牌照要求,你會接受動物繁殖及買賣?

Gloria:要是繁殖者能符合牌照的所有要求,我也接受動物繁殖。但站在拯救動物團體的立場,我當然不支持市民買寵物,希望他們領養動物。我有朋友曾是繁殖商,他很愛狗,要是購買者沒有照顧好狗隻,他寧願把牠接回,後來他更轉行做動物義工,為動物尋家。

另外,外國有不少高質素而專業的繁殖商,他們對狗隻品種非常熟悉,而且絕不讓狗隻胡亂交配。要是繁殖出來的狗不合標準,如貴婦狗的下齶「倒及」,他們寧願為這隻狗絕育,也不讓牠們生出有缺陷的下一代。這樣也不能被接受嗎?要是不讓人繁殖動物,以後所有品種都會絕種,這樣又合符道德嗎?

現時139b修例只監管狗隻繁殖及買賣,Gloria指日後檢討條例時,希望能將貓隻交易亦納入規管。(香港01記者攝)

記:漁護署早前召開139B簡報會時,其中一位高級獸醫指動物是人的財產,應可自由買賣,你認同嗎?

Glora:牠們不只是財產,也是朋友、家人。在現時的法律演繹下,動物是人的資產,確是可以自由買賣的,因此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加強規管。

門檻過高或一刀切的話,會衍生走私、黑市寵物市場。只有雙軌而行,以教育令人真正願意不再買賣動物,那麼「零繁殖、零買賣」才有意思。
Gloria

主流意識 接受動物買賣

記者:你不相信最終能達成「零繁殖、零買賣」?

Gloria:就算是外國,也沒有一個城市是完全禁止寵物買賣的,即使禁,也只是禁止在寵物店購買,但仍可向繁殖者購買。什麼情況下會禁止一個行業呢?只有影響公共衛生和健康,例如爆發豬流感,政府才會收緊發牌給豬農。

畢竟現時香港的主流意識都認為動物能夠買賣,故這宜管不宜禁。門檻過高或一刀切的話,會衍生走私、黑市寵物市場。只有雙軌而行,以教育令人真正願意不再買賣動物,那「零繁殖、零買賣」才有意思。就如不吃魚翅已是主流,大家都認為這件事是殘忍的。

記者:要是按社會主流意見來制定法例監管,內地支持吃狗肉的人,比反對的多,那應該立法監管狗肉業,管理狗隻的繁殖、飼養、運輸和屠宰過程合符動物福利。這樣你是否認同?這件事在我們眼中是匪夷所思的,正如現在反對的團體會覺得你們容許私人繁殖,支持這條例,同樣是匪夷所思的。

Gloria:這需要時間。香港人已認同狗是我們的伴侶,所以社會共識就是不吃狗。其實國內不少大城市都有此共識,我想內地禁吃狗肉是指日可待的。但現實就是現實,現在的人就是會吃豬和雞,我們可否禁止吃豬或雞嗎?市民共識仍是可以買賣動物,怎能禁止?始終法例的修定,要按當地人的共識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