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漁護署增領養中心減安樂死 署方指已有善心團體負責

撰文:吳韻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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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由漁護署捕捉及帶回署方「動物行動中心」的動物,如無主人領回及沒有晶片,在無人領養下,大多於四天內被人道毀滅。(吳韻菁攝)

今日立法會「研究動物權益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上,有議員提出由漁護署設立領養中心,增加署方收容動物及延長人道毀滅的限期。

倡領養中心取代「先殺」做法

現時於香港的流浪動物,由漁護署捕捉及帶回署方的「動物行動中心」後,如無主人領回及沒有晶片,在無人領養下,大多於四天內被人道毀滅。今日立法會「研究動物權益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議員譚文豪提出由漁護署直接設立領養中心,以延長領養時間或最後達至零人道毀滅。其他議員如鄺俊宇、陳志全、毛孟靜、葛佩帆等亦贊成建議。

漁護署獸醫薜漢宗回應指,現時此建議需要人手及地方空間,需詳細考慮。他指現時已有「動物行動中心」作暫時收容,本地亦有不同的愛護動物善心團體幫助收容動物。

議員批推卸責任

譚文豪指民間動物團體的收容中心已爆滿,並質疑漁護署將責任推在民間團體上。「這本身是政府的責任,為何推在善心機構人士身上?不如執咗漁護署,交由善心中心做埋啦。」

毛孟靜亦質疑漁護署全港只有4個「動物行動中心」,可收容動物的數量非常有限,而領養程序交由其他動物團體負責,市民亦無法到行動中心探望動物。她希望漁護署可增設領養中心,並提供「一條龍領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