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鄧時代】改革開放四十年政商關係糾纏 黨建反腐成整頓契機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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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內地政商界有兩宗大新聞,看似互不相關,實則微妙體現改革開放近四十年來,經濟發展與黨政機關主導如何不密不可分。「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成績無庸置疑,同時卻衍生貪腐積弊,以至由2012年十八大至今,臨近十九大前夕,五年以來中共仍未敢宣稱反腐打貪已經大功告成,官方宣傳依然只說「永遠在路上」。

王健林指,萬達會積極響應國家號召,並且會把主要投資放在國內。(路透社)

第一宗是中共中央於7月1日修訂《巡視工作條例》,首度明文要求巡視組監督「黨的領導弱化」問題,並於「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和「違反組織紀律」兩項,新增「結黨營私」、「團團夥夥」、「任人唯親」等字眼,標誌反腐目標由「經濟打貪」轉入「整頓政治生態」,顯示中共試圖由黨建層面入手,根除腐敗之源。

第二宗是7月中萬達集團老闆王健林宣布變賣旗下資產,市值高逾630億于人民幣。官媒於交易前後點名批評萬達,指控該企業舉債作海外併購,轉移國內資產,萬達隨之暫停「走出去」,承諾集中投資中國項目。《多維新聞》由此推測,官方可能有意整頓改革開放以來政商關係,隨著中共領導層警告幹部「防止被利益集團圍獵」,「紅線時代」或者經已來臨。

1999年1月7日,牟其中在上班途中被捕,第二天被關押至武漢市第二看守所。後因南德集團信用證詐騙案,2000年被判無期徒刑,後因服刑期間獄內表現良好,曾獲得數次減刑。(資料圖片)

初期需企業家冒險精神

有評論就萬達賣家產一事,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政商關係現實:「想要獲得利益,是無法規避與政治的關聯——在中國大陸,官員無論職位大小都可以影響到商人獲利的多寡。」然而,中國商人一旦靠近政治卻難得善終,前車之鑒多不勝數。對中共而言,一方面現行體制導致「商人天然地和政治融為一體」,另一方面當權者卻似乎再不容忍官商勾結,有意扭轉「不公平」現實。

例如南德集團創辦人牟其中發跡自1980年代,屬中國商界「教父級」人馬。他在2000年因「商業犯罪」入獄,信用證詐騙罪成,判監16年,去年9月底出獄。然而卻無人能確切講清牟其中失勢原因,只能猜測其生意手法大膽,不怕舉債借錢,慣於一切「賭在領導批示上,賭在政治翻案上,賭在政治領導人的身上」,結果從首富變成首騙,資金鏈斷裂,致使本人身陷囹圄。

總體而言,改革開放需要企業家富冒險精神,不斷衝破體制樊籬,牟其中之類商人應運而生;1989年六四事件後,中共內外交煎,改革開放幾至停頓,至1992年鄧小平「南巡」才重上軌道,亟需進取企業家貢獻,以助經濟發展及政權穩定。論者常引「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一句,用來體現時代所需,「野蠻生長」亦成商界主流。

可是,學者蕭功秦指出,針無兩頭利,中國改革開放作為市場化過程,由黨政機關引導,故此與政府部門密切有關的企業、單位、官員、法人與利益集團,其間常利用本身特殊關係和地位從中漁利,繼而隨時間推移固化與壟斷化,形成結構問題,亦即「近水樓台效應」,由此產生各種矛盾,例如利益壟斷下的貧富兩極分化以及朋黨式腐敗。

中共召開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習近平提出防範「利益集團」圍獵。(新華社)

近年中共推行「制度化反腐」

有見及此,自習近平接掌總書記一職以來,中共掀起反腐運動,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令計劃、中央軍委前副主席郭伯雄和徐才厚相繼落馬,至近年則宣稱要標本兼治,實現「制度化反腐」及「自我監督」。蕭功秦對此予以肯定,認為中共「通過克服官僚主義」,「加大打擊腐敗的力度」,不但可以贏得民心,而且可以樹立中央權威,為大幅度改革做好組織準備。

至於具體細節,過去兩年中共推出多份政策文件,嘗試達成「制度化反腐」,如去年10月六中全會以「從嚴治黨」為主題,通過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確立中紀委「垂直管理」,指定由上級紀委主理案件查辦和幹部提名事宜,同級黨委不再主導紀檢工作,由此鞏固紀委機制以統一事權,去除「雙重領導」之弊。

到了今年,中紀委書記王岐山明言「政治巡視」為工作重點,此因「廉潔、工作,群眾紀律」等問題皆源於黨建薄弱,組織渙散,「政治生活不嚴肅不健康」,引出7月修訂《巡視工作條例》;與此同時,中共正建立監察委制度,由同級人大選出監察委,同級紀委及政府監察部門則併入監察委,合署辦公,承繼六中全會所定改革主調:統一監督事權,釐清制度責任。

紀委系統工作調整進展如火如荼,是在貫徹「制度化」原則,中共央央將在十九大前後推出相關綱領式文件。以巡視組為例,目前其成員雖然常由紀委幹部組成,但現行《巡視工作條例》仍訂明由各級黨委設立巡視組,承擔巡視任務。既然紀委系統實際已接收巡視組工作,那麼未來為整合資源,遵從統一事權大方向,似乎由紀委直接包辦巡視組,亦非意料之外。

班農被指曾於北京與王岐山進行秘密會晤。(中央社/資料圖片)

根治問題有待治理體系改革

儘管為消除經濟發展副作用,「制度化反腐」為重要手段,但歸根究柢問題癥結在於政商不分。即使在十八大後,新一批企業家同樣周旋於政商之間,最終下場慘淡,如車峰為前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之婿,由服裝生意老闆變為中港金融界名人,單是數位產業收益便高達61億港元,至2015年6月遭中國當局立案調查,海外博聞社宣稱:「車峰不僅涉嫌涉巨額洗(黑)錢,更涉嫌向西方情報機構出賣情報。」

改革開放差不多四十年,中共政權似乎明白單靠針對官員一側的「制度化反腐」不足以竟全功,必須重新檢討政商關係。至於近年舉措,有在政界打擊「利益集團圍獵」,也有在商界大刀闊斧對付「踩線」企業,萬達困局即為一例。然在目前的條件之下,現行資源分配有賴政治庇蔭,政商不分屬「天然」常態,要根治問題還有待中共啟動治理體系改革,如實現司法公義以對治官商勾結,反腐打貪只會是其中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