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近六萬人被剔除選民資格 創近三年新低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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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務處回覆民建聯主席李慧琼的查詢,指去年有57,177人因各種原因被剔除選民資格,當中29,576人因未有回應法定查訊程序,被剔除選民資格,佔整體比例逾半,另有651人因自願取消選民登記資格、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等原因而被剔除資格,亦有26,950人因逝世而被剔除資格,今年被剔除資格的人數較去年少近四成。

去年近六萬人被剔除選民資格。(資料圖片)

立法會即將舉行特別財會,審議《預算案》撥款選舉事務處,其中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問到過去三年,有多少人被剔除選民資格。

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思文回覆指,去年有57,177人因各種原因被剔除選民資格,當中29,576人因未有回應法定查訊程序被剔除選民資格,佔整體比例逾半,另有651人因自願取消選民登記資格、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等原因而被剔除資格,亦26,950人因逝世而被剔除資格;今年數字為近三年新低,較2016年和2015年被剔除資格的人數,分別下降38%和25%。

而在曾舉行換屆選舉和補選的2016年,有92,360人因各種原因被剔除選民資格,當中67,509人因未有回應法定查訊程序被剔除選民資格,佔整體比例逾半;另有688人因自願取消選民登記資格、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等原因而被剔除資格。至於2015年,則有76,477人因各種原因被剔除選民資格,當中41,661人因未有回應法定查訊程序被剔除選民資格。

李慧琼又問到,選舉事務處最近三年花了多少開支核實選民身份,其中在2017-2018年度預計花4,900萬元,而2015-16年度和2016-17年度則分別共花9,700萬元和8,7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