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倒帶睇立法大戰三個交鋒位 預示23條立法新手段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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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晚上在立法會三讀通過,「三步走」程序正式完成。回顧自去年底立法會審議一地兩檢無約束議案、到法案委員會審議階段的拉鋸,再到大會審議條例草案衝擊與反衝擊,這場大戰為立法會開下三大先例,可由此預見將來《國歌法》本地立法和《基本法》23條立法,港府如何出招制衡民主派。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審議前表明,限制在36小時會議時數內完成審議。(李澤彤攝)

回顧今次立法大戰,建制陣營至少祭出三大新招,包括:

1. 確立限時審議慣例

是次立法會審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審議前表明,限制在36小時會議時數內完成審議,點人數所花的時間亦包括在內。在二讀階段,雖然仍有31名議員按掣後未能發言,梁君彥因時間所限和內容與中止待續發言重覆為由,拒絕讓餘下的議員發言,直接交由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作總結發言。

今次的限時審議並非先例,在上月審議的《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梁君彥亦把審議時數限制在38小時,結果今年的預算案撥款,成為近年最快完成審議的一次。是次一地兩檢的立法大戰,確立了限時審議的慣例,日後《國歌法》和《基本法》23條立法亦可採取此模式審議,影響深遠。

《權力及特權條例》已成為對付泛民激烈抗爭的其中一項新手段,大大限制議員的抗爭空間。(梁鵬威攝)

2. 以《權力及特權條例》限制議員抗爭空間

《權力及特權條例》原來是保障議員的議事和發言權力,不過梁君彥在審議期間,多次以此例警告泛民議員,若妨礙立法會人員和保安執行職務,便會報警,令民主派在抗爭時舉步維艱,即使有議員走出座位打算衝擊,亦被其他議員勸阻。

從這場立法大戰起,《權力及特權條例》已成為對付泛民激烈抗爭的其中一項新手段,大大限制議員的抗爭空間。

警方在晚上九時許到會議廳蒐證。

3. 首次因保安抬走議員時受傷報警

梁君彥日前表明,日後有職員受傷,行管會不排除會報警處理。而昨天在大會審議期間,有一名立法會保安抬走被逐議員時報稱受傷,行管會就事件報警,是繼梁游「衝擊立法會」案的首次,而警方在晚上九時許到會議廳蒐證。若日後議員被逐後拒絕離開會議廳,或因與保安糾纏而惹上官非,同樣大大限制議員的抗爭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