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13人暴動案9人獲撤上訴 湯家驊:過程屬處理法律上問題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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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灣仔暴動案陳虹秀等13人原獲判無罪釋放,今(14日)律政司上訴得直,上訴庭下令重審,其中9人已離港,律政司撤銷對9人的上訴,民主思路召集人、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整個過程屬處理法律上的問題,而不只是人有罪或是無罪的問題,香港的法治原則指出並不能夠在被告未能答辯的情況下入罪,最好的做法就是撤銷控罪。

湯家驊認為,「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說法十分無稽。(石恩彤攝)

湯家驊指,這種情況並不常見,但香港法制非常重視法治原則,並不能夠在被告沒有答辯的情況下入罪,既然法官已經犯了錯,他們亦離開了香港,沒有機會找他們回來答辯,唯一一個高明的方法就是撤銷他們的控罪。

斥「警察拉人,法官放人」說法無稽

對於「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說法,他認為是十分無稽的,整個過程是處理法律上的問題,而不完完全全只是處理人有罪或是無罪的問題,有罪或無罪仍需根據法律原則才可判定。

他續指,「法官就唔係機械人,亦都唔係電腦,法官係會犯錯嘅。」,否則就不需要上訴庭,上訴庭亦都不需要終審庭,所以大家都要明白法官是會犯錯的。當中最大的原因,可能是雙方的訴訟律師對法官的幫助不大,若雙方律師對法律原則的描述是正確的,法官犯錯的機會就會減少,大家不能夠將所有責任都推在法官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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