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博評】獅子山下無淨土:身在香港,卻不是香港

撰文:梁家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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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在多個傳媒平台解釋高鐵西九總站「一地兩檢」方案違反《基本法》的魔鬼細節,那些為政府背書的建制派人士不以為然,梁美芬議員形容我是「政治恐懼」。

政治恐懼也是恐懼,西九一地兩檢方案帶來的恐懼,是香港境內劃出地方(而且在市區),不再由香港人員執行香港法律,而是全權交由內地人員執行內地法律。香港沒有尋釁滋事罪和死刑,但這個劃了出去的「內地口岸區」有尋釁滋事罪和死刑。今天以便捷高鐵乘客為由輕易割地喪權,隨時下次以另一個藉口割另一塊地,香港人能不生恐懼嗎?簡直是河水湧入井水。

這份恐懼並非無緣無故的。一種行為是否犯法,一個人有無犯法,在內地無準繩、無預見性,香港市民習慣在這個有預見性的司法地區生活,知道亂拋垃圾行為的後果是定額罰款千五元,人人亂拋垃圾的後果一樣;知道在香港簽署《零八憲章》不犯法,但在內地簽署人士犯法與否,由當權者決定。雖然香港這方面的預見性呈現不穩,例如宣誓有效一年後可以頓變無效,但中港兩地的全球法治排名始終懸殊,排名第7的香港若然主動獻身,割地予排名第67的中國執法,可謂自甘墮落。

恐懼30年前已經存在,當時得到處理。《基本法》多項條文例如第18、19、22、27條,就是為了向香港人保證,九七回歸後繼續享有人權自由法治等,特別是第18條的含意是中共約束自己不會任意在香港應用全國性法律。這些安撫條文,旨在令有條件移民的有識之士莫因恐懼九七而移民外國。可惜,30年後抗拒與恐懼有增無減,民調結果及移民人數可見一斑,西九一地兩檢只會令情況惡化。

因為一小時生活圈,因為所謂高鐵經濟效益,失去《基本法》第18條的保護罩,香港人平時會做的事例如上Facebook都猶疑起來,變得需要避忌。(資料圖片)

亦有建制派議員揶揄,任何人認為一地兩檢違反《基本法》,大可以訴諸法庭。這是風涼話,根本不應該要法庭解決政治問題,以往屢次不恰當的人大釋法已經對香港法院構成有形約束力或無形壓力。面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法官只有兩個選擇,跟隨決定或掛冠而去。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目標為本,為政治服務。DQ議員的宣誓案最惹人反感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利用釋法,借香港法官之手排除異己。西九一地兩檢方案亦有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角色,即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所稱的「三步走」立法程序第二步,一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確認香港與內地政府的西九一地兩檢「合作安排」,香港法院難以漠視。

立法會七年前審議興建高鐵的撥款,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聲稱兩地兩檢有經濟效益、沒有一地兩檢亦有折衷方案。換了朝代,全盤推翻了,現在變成一地兩檢是唯一真理,唯一選擇。

卸任不足一個月的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說,西九一地兩檢的關鍵在「信任」。張生說得對,但政府反口覆舌、失信於民,實在不容易建立互信。

人在香港地界內,卻不受香港法律保障,因為一小時生活圈,因為所謂高鐵經濟效益,失去《基本法》第18條的保護罩,香港人平時會做的事例如上Facebook都猶疑起來,變得需要避忌,需要害怕被內地公安拘捕。

如果香港人對西九一地兩檢麻木,「人心回歸」不抵抗,連一聲都不哼,那麼,中港邊界隨北京意旨加上特區政府配合移動到其他口岸例如機場、中港碼頭,香港地界內越來越少土地實行香港法律,我們免於恐懼、享受自由的空間也越縮越窄。身在香港,卻不是香港,獅子山下無淨土的日子不遠矣。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