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性侵案.博評】別再要良莠不齊的私營院舍好嗎?

撰文:盧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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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劍橋」到「康橋」,嚴重的虐待及侵犯人權的事件不斷發生,尊嚴二字究竟何價?
查看社署網頁,原來很多私營殘疾院舍的命名會以「家」、「愛」、「溫馨」等詞,筆者不禁有點反胃……

康橋之家的閉路電視片段可見,前院長張健華曾走近事主後,再一起進入辦公室。(資料圖片)

先別說不同程度的虐待事件時有發生,隱藏或啞忍的情況不需多說,其實日復日沒有選擇的,定時的作息時間表,本質上就是去人性化的照顧。筆者有一個想法,別再要私院好嗎?長期照顧服務理應是政府承擔的公共服務,市場及盈利模式,根本對服務使用者有害無利。更進一步,不要院舍,可以嗎?

政府外判責任不能接受

自殖民時代,為身心障礙人士的政策規劃一直定期進行,「康復計劃方案」(Rehabilitation Programme Plan)就是政策規劃的文件,基本上每五年進行一次整體的服務規劃,包括諮詢相關的持份者如社工、專職醫療人員、服務使用者、照顧者等,更會輔以人口推算及服務需求估算,計算出未來五年應有新增的資助服務。方程式應包括三個主要項目:需求因素、供應因素及短缺情況。

●需求 = 現有服務名額 + 輪候隊伍 + 每年新增申請
●供應 = 每年初的服務名額 + 每年底計算的當年新增名額 + 服務退出人數 (死亡及自願退出)
●短缺 = 需求 - 供應

可惜的是,我們上一份的康復計劃方案已是2007年版本,政府完全未有計劃推行新一輪的檢討及諮詢工作,可見政策極為落後,而2007年版本更是已沒有方程式的計算,估計是政府擔心未能應付持續上升的需求。

沒有做好政策規劃,未有足夠的資助服務,政府將服務市場化的策略由安老引進殘疾服務。查看社署資料,現在共有約4,500個私營殘疾院舍的宿位,而資助院舍則為約11,600個,私營院舍的數字在過去幾年間持續上升,加上政府引入安老院舍買位制度於殘疾服務,若政府政策不變,可預見數年後私營服務將可能超越津助服務。

市場之於弱勢群體,如智障人士或需要長期護理服務的組群,非但沒有增加他們的選擇,而只是增加他們的風險。筆者長期接觸身心障礙社群,他們很常的討論或「願望」,是進入「沒那麼差」的院舍。我不禁慨歎,為何在如此富裕的香港,會出現這些心酸的故事。人本服務,從來不應是盈利的服務,若我們重拾公共照顧權,筆者大膽說,政府是絕對有能力接管所有私營院舍,現時政府資助宿位每月平均成本是約14,000元,若接管現行所有私院,所需要的財政是約7.5億一年,對比那些大白象工程,絕對負擔有餘。

私營殘疾院舍國寶之家被發現違規綁院友,又不時以燒賣送飯充當正餐;加上床位設施破爛等問題,揭露私營院舍服務良莠不齊。(讀者提供 / 香港01記者攝)

獨立生活運動的想像

筆者再推進一步,其實智障人士和身心障礙人士,是否只能以院舍作為出路和歸宿?外國經驗和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均指出,不要院舍,其實是有可能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十九條指出,

「身心障礙者應獲得各種居家、住所和其他社區支助服務, 包括必要的個人援助,以便在社區生活和融入社區,避免同社區隔絕或隔離 。」

在英、美、日等地,早於超過20年前,已有不同的障礙者團體倡議去院舍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及獨立生活運動(independent living movement),障礙者更成立了自立生活中心(center for independent living),是早期的自務組織。

獨立生活運動強調社會模式(social model),而非傳統觀念的醫療模式(medical model),強調人權、自主及公民身分。事實上,大部分身心障礙者均在適當的協助下,以不同形式參與及貢獻社會,包括就業。實務的政策及服務介入,主要為個人助理服務、個人財政支付等。在國際的經驗中,嚴重殘疾人士也可以在社區生活與工作,重拾伙伴關係而非從屬的權力關係。

這些看似離香港很遠,但筆者相信是有可能的。與其覓地興建大型院舍,何不讓身心障礙者在社區居住,大力提供到戶家居照顧、完善社區支援,這同時解決土地問題也能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尊嚴和生活選擇,我也相信,這對於提供服務的工作員而言,也是更理想的工作模式,不需在院舍中「困獸鬥」。

可能距離理想還是很遠,還望別再有下一個「橋」事件的發生。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