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川貨幣政策:日本量化寬鬆的先例

撰文:陳子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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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戶時代【1】在日本的歷史上有著獨特的重要意義。日本由長達百多年紛亂的戰國時代【2】,終於得以進入和平的時代。在德川家的統制下,社會由以往鄉鎮的簡單社會結構,進一步發展至都市化的近世社會。但在都市和商業發展的背後,封建的武士政權在商人的崛起下受到經濟上的一定打擊。而這種經濟打擊,直接影響了整個江戶時代的社會和經濟模式,亦同時的奠定了日本近代的演進階段。

一、日本傳統的貨幣

在日本,基本上存在著三類能與財富等同的物品—貴金屬(金銀貨)﹑銅錢(上錢由中國輸入,下錢由戰國末年至德川早年開始在日本鑄造)和米【3】。「米」本身並不能像貴金屬(在日本以金為主)和銅錢一般作日常的交易,必須通過兌換才能使用。然而,作為封建支配下,支配關係的俸祿支付,「米」便成為一般武士的薪金,有著一種特殊的意義。

由於在戰國以前,經濟發展有限,而貴金屬和錢的使用尚未流行,所以「米」作為一種薪金的俸祿支付並沒有出現太大的問題。然而到了戰國後期,甚至是江戶時代,「米」本位的封建資產卻受到了都市發展和商業發達帶來的根本衝擊。由於在和平時代「米」並不能作為僱用士兵,在戰爭的過程中進行財富的擴張;於是「米」在自我消費後便出現大量的盈餘。同時由於都市發展所興盛的商品經濟,令到武士家庭必須將持有的「米」出售,以作為交換金﹑錢等貨幣在都市消費。也就是,「米」必須通過市場的浮動來決定其價值。

在日本農業社會,「米」本身就是一種貨幣。(網路圖片)

在缺乏戰爭的財富擴張模式,「米」的作用受到相當的限制,而金銀和錢的作用卻在都市發展下大大的提高。根據經濟學的理論,供應上升,價值自然下跌。故此「米」的購買力在江戶時代必然的下降。而從原始史料中,我們亦可見「米」的市值雖然保持,但其他日活必需品卻有兩倍至三倍的上升【4】。整個封建集團的收入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市場經濟所支配,江戶幕府的領導層,也作為日本第一批的領導者必須的面對貨幣政策的問題,這即是日本貨幣史正式的開幕。

二﹑貨幣改鑄的意義

幕府其中一個鮮明的貨幣政策便是貨幣的改鑄貴金屬。江戶的貴金屬貨幣改鑄總大約共有八期。早年的改鑄好像寶永七年(1710)及及正德二年(1712)所伴隨的是「物價下調」之類的命令,企圖以幕府的權威去阻止物價的浮動。這種行為與中國的例子是甚為相當的。然而日本在元文改鑄(1736)中體現了一種改變。幕府醒覺到政府的命令,並不能違背商業的原則,於是乎其貨幣政策的思想不得不跟隨著市場的需要而作出讓步。

貨幣的改鑄在世界各地區皆常見,而日本的貴金屬貨幣改鑄亦是通過成色品位的下降而作為收入來源。然而收入來源並不是改鑄的唯一原因,在原始史料中,我們可以了解幕府更欲利用改鑄後貨幣量的增加這方法,推高米價幫助武士階層,亦可為已發展中的商業提供很大的方便,實在是江戶時代綜合式經濟和社會現象下所產生的結果。本文旨在探討日本德川幕府早期對貨幣的政策,以及檢討元文改鑄對日本經濟和社會所帶來的意義。

三﹑幕府的貨幣政策與元文改鑄的意義

如前所述,元文元年(1736)六月作出的金銀貨改鑄令,在幕府對貨幣政策的觀念上有著很重大的意義。在元文改鑄之前,幕府曾改鑄金銀貨凡四期【5】:(1)元祿八年(1695)鑄造一系統的金銀貨;(2)寶永三年(1706)銀貨改造,同時下令物價下降及寶永七年(1710)金銀貨改鑄後在正德二年(1712)下令新古金貨同價使用;(3)又正德四年(1714)金銀貨改鑄並下令復原慶長(1596-1615)制度及後正德六年(1716)再重鑄金貨;(4)享保十年(1725)金貨改鑄後,翌年重令物價下降。

1. 幕府慶長以降的貨幣改鑄

從表(1)中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由慶長年德川幕府開府以降,至元和後的文政年間,貨幣的改鑄形式有很明顯的改變。在元祿八年(1695)以來鑄造的新金銀貨,將成色大大的降低。以金貨而言,除了實用性比較低的「大判」保持慶長時的成色,其他的金貨「小判」﹑「一分判」和「二朱判」含金的比例都由80%以上驟降約30%至50%一半的水平。而銀貨成色下降了16%,雖沒有金貨下降的比例這般驟然,然而仍可以觀察到元祿期改鑄發行的金銀貨的成色有很明顯的劣化。

鑄造劣幣而產生的通貨量上漲,必然地會引致物價的騰踊。根據《大阪市史》【8】的記載,元祿七年大阪的米價為銀65匁至69匁3分;至八年之時上升至70至80匁;到了九年的時候更進一步上升至105匁的高位。以元祿九年的價格與七年的對比,兩年間米價上升了60%左右。隨後的元祿十年米價在壓力下回復到85匁至90匁的水平,米價大約上升了三成左右。

幕府於寶永年間的改鑄明顯的明瞭到通貨量的上漲將無可避免的令物價高漲。寶永三年(1706)改鑄銀貨和七年(1710)改鑄金銀貨,將元祿以來的劣貨重鑄。其中金貨「乾字金」的成色一律回復到慶長時的84.29%的高水平。然而由於元祿的金貨比銀貨成色遠遠的差,致使寶永年間的銀價上升。【9】故為了把金價拉回正常的水平,重鑄銀貨時將成色下降以便增鑄銀貨以便其流通,平伏高漲的銀價。就在寶永三年(1706)改鑄銀貨之後,幕府頒布了物價下降的命令,可見寶永年間的物價上漲仍由於元祿的改鑄所刺激。幕府在對貨幣流通有了基礎的認識後,在寶永的改鑄中欲以貨幣平伏物價。

而到了正德和享保年間,幕府這種貨幣的政策走向明顯。正德四年(1714)和六年(1716)以及享保十年(1725)三次的重鑄,基本上同時將金銀貨的成色回復到慶長時的高標準。發行良幣的同時,幕府亦於正德二年(1712)下令新舊金同價使用和在享保十年(1725)重申了物價下調的政令。可見幕府於十八世紀初透過政令和貨幣的重鑄,努力試圖把物價拉回慶長年間德川開府的水平。

江戶時期各種形式的金銀貨幣:(由左至右):嘉永一朱銀(1853年),天保一分銀(1837年),天保丁銀(1837年),天保小判(1837年),天保五両判金(1837年)。(網路圖片)

2. 元文改鑄代表的貨幣思想和意義

江戶時代新興大都市如江戶和大阪等,為戰國以來以城作為中心發展的城鎮帶來相當的突破。就在和平的來臨和都會發展同時,商業在日本有蓬勃的發展,產生了消費的商品市場和町座的都市文化發展。就在整體商業的發達的江戶時代,物價難免的上漲【10】。從有關貨幣的史料中,我們可以理解幕府早期嚴重的缺乏經濟知識。最經典的例子便是元祿的改鑄,進一步刺激了物價的騰踊。

在寶永以降,幕府意欲將物價回復到慶長的水平,改鑄了高成色的金銀貨,到了享保末年,的確令到物價下跌【11】。然而元文元年(1736)六月,幕府下令大規模的改鑄慶長以來的金銀貨,以一比一的金銀貨兌換慶長和正德以來的良幣;又以一比二的比例兌換元祿和寶永年的金銀貨【12】。由6月1日至6月10日共兌換金貨1, 028,160両及銀貨1, 451貫500文【13】,是江戶早期最大規劃的貨幣改鑄。【14】

在這麼大規模的元文重鑄的金銀貸,成色卻嚴重的下降。以金貨為例,小面值的「真文小判」和「真文一分判」只含金65.71%,比享保時的的大判含金比例還要低。而銀貨的成色比金貨更劣,含銀量只有不足一半的46%。由此可見元文的改鑄將正德享保以來的良幣方針一改,發行劣質的貨幣。

幕府這種政策的改變,有好像內藤聇叟所評論「這是吉宗公(有德公)平生甚為不當的施政,可稱為他一生的惡政」【15】,認為元文貨幣的改鑄乃當時將軍德川吉宗所行的惡政,意在以改鑄成色的下降得益的觀點。雖然幕府成為改鑄的得益者是不能否定的,然而元文改鑄發行劣貨幣並增加通貨量的方針終幕府往後百多年亦沒有改變,若從多方面去思考元文改鑄和其意義之時,可以發現幕府這種的行並非單統的為了從中獲利。

經歷元祿年間至享保年間三十年的時間,幕府的老中【16】開始認清了都市的經濟發展,並在元文的改鑄中將一直以來收緊物價的政策放寬。元文改鑄正正體現了由收緊通貨量變成放寬通貨量貨幣政策的改變。放寬通貨量的政策不僅是為了從改鑄得益,同時亦與當時幕府的社會和經濟觀念有很密切的關係。

江戶時代的都市與經濟發展嚴重打擊了以米為收入來源的武士。(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3. 元文改鑄和江戶幕府武士政策的關係

除了從改鑄得到利益和方便商業發展等常見的原因外,元文改鑄的方針尚表達了幕府對當時武士出現的社會問題息息相關。在石高制主導的地區,武士的俸祿以米糧計算,上至「大名」的封建領主層以石高【17】來計算領地的收入;而大部分武士,包括德川幕府家直屬的旗本【18】的年俸亦是以「石」來作支付計算單位。「米」是大部分武士主要的收入來源,而正如文首所述,「米」的作用在久歷太平而不能以戰功作財富擴張的江戶時代,在面對發展極快速的都市文化和商業時,其作為「交易媒體」的貨幣特色,受到了相當大的衝擊。

所謂武士的階層,在江戶的時代才正式的從制度上訂立出來。在戰國中期以前,地區化的大名領主所支配的家臣,其實都是由當地的土豪領主層(国人)和有力農民領主所組成。在戰國晚期,經過了織田信長和豐臣秀吉對日本統一的貢獻,大名與家臣的從屬體制才漸漸成熟,而德川幕府明文將武士與農民分開,正式出現了武士階層。【19】武士階層,尤其是在城市中仕職於大名家的「藩士」【20】,必然的要於市場中購買「米」以外的日用品。然而,「米」在日本雖然有特殊的地位,但在城市的日常的交易中根本沒有正式的貨幣「交易媒體」的作用,要令其轉化成有效的購買力,必須先將「米」出售而得金銀等貨幣。「米」是江戶時代武士家庭的主要收入,則武士實際的財富與生活,必須依賴「米」的市場價值。

自正德以來的貨幣緊縮,雖然把物價下降,使一般購買力上升。然而米價卻同時的跟隨物價下調,使得一般武士的生活處於困苦。幕府的老中漸漸了解到貨幣對市場的作用後,斷然的希望反過來利用通貨上漲的方法,推高米價,改善武士的生活。根據負責元文改鑄的從事佐藤蕉蘆自著的〈吾職秘鑑〉指出元文改鑄的目的時提到「米價的下降時令到武士家庭生活困苦,將軍吉宗對此苦思而召令(元文改鑄),欲使米價騰踊」【21】,直接的寫出了元文和鑄是幕府針對武士生活困苦而欲利用通貨上漲的方法去援助武士階層。

由此元文改鑄,我們可以真正的理解到幕府對貨幣的認知,歷經17世紀末,至18世紀的30年代,已經漸漸的能夠理解貨幣市場的基本經濟運作。就在享保二十年(1735)十月,幕府方頒布了米價定價的政令,意圖利用政府的權威和力量去操縱市場。在翌年元文元年(1736)六月一日,元文改鑄的開始,便立即將定價令廢除。由此可見,元文的改鑄不單止是單純的改鑄,更代表了幕府對經濟和貨幣的態度改變。幕府明白單獨依靠封建支配的制令,無法從根本上去干預貨幣經濟。於是從態度上作出最大的讓步,由制令轉向從貨幣經濟著手,企圖利用經濟和貨幣本身的規律去達到提升米價,援助武士階層的目的。

江戶時代發展出複雜的都市文化和商品經濟,改變了日本的經濟模式。(歌川廣重:《東海道五拾三次之内》之「日本橋」)

四、結論

總結而言,從元文改鑄可以觀察到幕府將一直以來收緊物價的政策放寬。而放寬通貨量的政策除了利益和商業考慮外,更是為了推高米價援助依賴「米」價的武士階層。幕府在元文改鑄中體現出一種初步,嘗試性的貨幣政策,欲利用貨幣本身的特質取代命令性的法令。

元文改鑄對江戶時代的貨幣發展有其深遠的影響。在使金銀貨通貨量上漲的同時,亦令錢貨跟隨而產生通貨量的上漲。於是都市市場的價格在元文以降的百多年中逐更無可避免的不斷上漲。通貨增加和物價騰踊的問題一方面使商業進一步發達,然而卻又為社會帶來嚴重的後果。「米」的經濟地位必須跟蹤著市場通貨而浮動,使其經濟地位更進一步破壞。長遠而言,武士的生活也沒有改善,同時農民亦被物價暴升所影響,終引致幕府晚期的社會問題。

參考資料

【1】 江戸時代,德川氏開府以來,江戶幕府之統治時代,長達二百六十多年。
【2】 戦国時代,自十五世紀応仁の乱後,一直至十七世紀1603年家康就任征夷大將軍正式結束。
【3】寺島一夫著:《日本貨幣制度論》(東京:白揚社,1937),頁3-5。
【4】 寺島一夫著:《日本貨幣制度論》(東京:白揚社,1937),頁18-19。見物價表。
【5】 寺島一夫著:《日本貨幣制度論》(東京:白揚社,1937),頁225-239。參見附錄(二)〈日本貨幣制度年表〉。
【6】豊田武,児玉幸多編:《体系日本史叢書13:流通史II》(東京,山川出版社,1982),頁276-279。
【7】「匁」(もんめ),亦寫作「文目」,為日本「尺貫法」中之重量單位,相當於銅錢一文,即約3.75g。十匁為一両,一千匁為一貫。
【8】幸田成友編:《大阪市史》(卷一)(大阪:清文堂,1978)。當時的定制為金一両兌銀五十匁,就此推算元祿七年的米價相當於金 13匁(1.3両)至13.8匁;八年為14匁至16匁;九年則是21匁。
【9】豊田武,児玉幸多編:《体系日本史叢書13:流通史II》,頁281-282。
【10】岡光夫,山崎隆三編著:《日本経済史—幕藩体制の経済構造》(京都:ミネルヴァ書房,1989),頁177-179。
【11】 豊田武,児玉幸多編:《体系日本史叢書13:流通史II》,頁286-287。
【12】 東京都編:《東京市史稿》(產業篇第十四)(東京:臨川書唐,1970),頁655-657。引原始史料〈撰要永久禄〉。
【13】由於銀貨的交易量比較大,所以一般以貫為單位,折算成両即145,150両。
【14】東京都編:《東京市史稿》(產業篇第十四),頁706-707。引原始史料〈元文金銀引替一件控〉。
【15】原文「有徳公の平生のは甚不似合なる仕方、此公一生の悪政といふべし」。 和歌森太郎先生還暦記念論文集編集委員会編:《近世封建支配と民衆社会》(東京:弘文堂,1975),頁116。
【16】 由德川家重臣所擔任,有幕府行政決策權的家臣。
【17】「石」是日本「尺貫制」「尺貫法」中最大的容量單位。日本的一石約相當於180.39公升,與中國的石有所不同。而大名所領的石高,在江戶時代有「表高」和「褢高」之分,表高指只計算稻作的正規收入;而「裡高」則更包括領國像麥等非稻作的農作收入,以及由商人和市町中得到的金錢收人。所以日本的「石高」包含了遠超過單純「米」實體的貨幣意義。
【18】世代仕奉德川家的武士家庭,能夠獲得「御旗本」的地位,由於出戰時負責德川家主陣的守衛,故有「旗本」之名。是德川家直屬中地位比較高的中下級武士。
【19】栗田元次著:《江戸時代史》(下)(東京:雄山閣,1937),頁1-21。
【20】江戶時,武士分成兩種:「藩士」供職於大名的城,而「鄉士」則在鄉間依舊為半農半士的鄉紳。
【21】原文:「米価下直にて諸武家困窮に及ぶ事を御歎思召上られ、米価騰踊の為に」,大藏省編:《日本財政経済史料》(卷二)(東京:財政経済学会,1922),頁625。引原始史料〈吾職秘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