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改革.二|大律師壟斷 出現司法覆核法援小圈子?

撰文:戴小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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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制度在香港已經實行了五十多年,有更多人享受到了司法公義的利好,但同時也招致了批評。其中一大問題在於,不少法援案件只集中由少數律師及大律師處理,以去年刑事法援案件為例,就有20%案件集中由5%的律師及大律師經手。特區政府就此進行改革,尤其在司法覆核方面,將限制律師和大律師分別每年最多承接五宗及三宗案件。有法律學者認為此舉有助打破由大律師壟斷的法援小圈子,但也有專家強調不應以官司輸贏作為司法覆核是否被濫用的標準。

「法援改革」系列四之二

不少法援案件只集中由少數律師及大律師處理,以去年刑事法援案件為例,有20%案件集中由5%的律師及大律師經手。(資料圖片)
顧敏康指出,有被告人專門挑選一些早已有聯繫的律師,出現了少數大律師壟斷案件現象。(資料圖片)
陳文敏表示,司法覆核常涉及相當複雜的法律論據,律師的質素和經驗至為重要。(資料圖片)
陳曉鋒認為限制接案可能造成訟辯雙方大律師資歷差異,繼而產生判決不公,這對申請人的利益造成極大損害。(資料圖片)

詳情請閱讀2021年12月13日出版的第295期《香港01》電子周報《大律師壟斷 出現司法覆核法援小圈子?》。按此試閱電子周報,閱讀更多深度報道。

法援改革.一|自選律師VS指派律師 哪種做法更符合司法公義?

法援改革.二|大律師壟斷 出現司法覆核法援小圈子?

法援改革.三|法援不應淪為「訴訟提款機」

法援改革.四|回歸法援初心 反思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