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主流社會中的少數族裔:看不見的他者

撰文:劉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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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香港是移民社會,不同膚色、種族、籍貫、語言或生活風俗的居民在此處流動,但其中約有92%人口是華裔人士,大體算是單一種族社會。在這座自詡為「多元包容共融」的國際大都市中,以「香港人」乃至「華人」為中心的主流社會,仍有強烈的排外情緒。
「種族」的標籤因外顯的膚色及外貌特徵,更容易遭遇明顯、甚至有攻擊性的差別待遇;少數族裔這個標籤本身更往往被視為「原罪」。南亞少數族裔等處在較底層的人士,在日常生活中遭遇種種歧視與不便,由於社會上廣泛存在根深蒂固的觀念,許多問題一直被忽視或掩蓋,相較於在香港頗受尊重的白種人士(白人),他們更像是「看不見的他者」。

地位低難奪話語權?
標籤潛藏歧視心理

無論是大眾刻板印象,抑或是學術調查、傳媒報道,每每提到「少數族裔」這個名詞,人們通常會先想到膚色較深、英語口音不夠純正的南亞裔及東南亞裔人士。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去年6月曾委託香港浸會大學青年研究實踐中心就香港少數族裔青年教育和就業問題展開研究,在該份研究報告中,「少數族裔」的受訪對象,實質就等同於原居地為巴基斯坦、尼泊爾、菲律賓、印尼等國家的居民。

然而,根據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結果,香港約有584,383人報稱為非華裔人士,這類人士約佔人口的8%。在政府的統計項目中,印尼人、菲律賓人、白人、印度人等非華裔人士統稱為「少數族裔」。根據相關數字來看,「少數族裔」中的白人數量,並不是多數,但社會很少將他們與「少數族裔」的標籤連繫起來。

根據統計,白人的人口比例並不大,但鮮有人將他們和「少數族裔」聯想在一起。(香港01製圖)

香港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梁旭明接受《香港01》採訪時表示,當人們提到白種人士,下意識會聯想到「中環返工」、「非富即貴」、「高薪厚職」、「肯定不是藍領」等印象,而對深膚色族群的想像則是窮、懶、一無是處、非奸即盜。「標籤源於無知。很多時候大家覺得香港沒有種族歧視問題,其實是社會避而不談,好像當這件事沒有發生,用其他藉口把它包裝起來。」梁旭明認為,種族歧視全球都存在,對於此類問題,永遠談不上真正徹底地「解決」,而是要先「正視」,意識到日常生活中種種不經意的差別待遇,涉及種族歧視。

香港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梁旭明認為,種族歧視談不上徹底「解決」,而是要先正視起來。(余俊亮攝)

香港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副教授、《香港少數族裔青年教育和就業路徑問題研究》首席研究員陳德茂指出,他們做調查時也意識到這問題,曾與平機會溝通或許可嘗試用「不同族裔」來形容。「什麼叫少數族裔呢?如果用人數來計,應該包括白種人。」他認為,在當前語境下,少數族裔更像是形容地位低、資源少、權力少的群體,「這個字眼某程度上就是歧視」。

正如梁旭明在《認識香港南亞少數族裔》一書中所寫,「少數族裔」一詞很少用來形容居於香港的歐美僑民,大眾慣常用「外籍人士」來形容白人,但此詞是去種族化的,並無使用「族/裔」字眼。書中亦提到,慣以「印巴裔」統稱所有南亞人士正反映出一種被壓縮的族裔想像,彷彿認為最顯見的深膚色及某些面部特徵與少數族群存在必然關係。誠然,這樣的聯想與詞彙都是狹隘的。

為何「少數族裔」這個在人口統計上本可以較中立的詞語,被蒙上一層歧視的外衣、附加如此多負面意義?梁旭明指出,其中關乎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的關係。二十世紀末時期,少數族裔人士因膚色和種族而被歧視,在教育、房屋、醫療和社會福利等範疇受到不公平對待。有鑑於此,本是外展社工的王惠芬在2001年創辦香港融樂會,專門服務少數族裔,協助及組織他們參與社會行動,爭取正當權益。當時為了便利,開始使用「少數族裔」來形容這些長期貧窮的邊緣化社群。「這是一個倡議策略,巴基斯坦、尼泊爾每個族裔都有不少低下階層,向政府提出訴求時,將這些被邊緣化的人統一稱呼為少數族裔,更勝於單獨講這些問題。」梁旭明指出,即使他們面臨的問題看似很單一,但其實是結構性,而且有一定的歷史因素。

「白上至上」VS「非我族類」
壓制與被壓制的優越感投射

梁旭明表示,種族歧視問題全世界都有,美國的種族歷史裏對黑人的貶抑亦根深蒂固。但弔詭之處在於,香港的殖民歷史造就了這些種族關係政治。在香港長達一百五十六年的殖民地時期,香港人一直被白人統治,造就對白人的美好想像,認為「他們高過我們」。而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被殖民統治的同時,需要找到「非我族類」的他者進行投射,以找到「我們高過他們」的自我優越感,於是深膚色的人便延續了這種想像。在香港,同族——也就是華裔的人口一直佔絕大多數,因此這種以華人為中心、帶有「大香港主義」色彩的投射,久而久之變得合理化。

事實上,在殖民歷史期間,南亞人的地位並不低於華人。《認識香港南亞少數族裔》指出,南亞人最初移居香港,主要是因為大英帝國擴張版圖,在防衛和治安方面,英國人不能或不願意僱用華人,因此最初來港的印度人、後來的巴基斯坦人和啹喀人是英軍的徵兵。後來,南亞人又在英國人的新領土執法。因為對華人不夠信任,英國政府採用多種族的警隊招募政策,書中援引資料表示,從最低入息水平來看,華人警員低於歐洲人和印度人。此外,南亞商人利用香港在英國殖民統治下相對穩定的政治環境,以及英國人在南中國海地區的貿易活動,而從中獲得不少利益,英國人和南亞人更是貿易夥伴。

港英政府時期,華人的經濟及社會地位並未高出南亞人。(香港01製圖)

上世紀七十年代,印度教商人和穆斯林商人也乘着香港經濟騰飛的快車,享有日益提高的經濟和政治地位。然而,從事護衛、防衛和治安等相關工作的南亞人始終停留在社會和經濟地位較低階層,並面臨逐漸遭本地華人取代的命運。九十年代大批巴基斯坦人移居香港,進一步強化刻板印象——巴基斯坦人大多屬於低下層。由於語言障礙和文化差異,總體而言,早期居港的南亞人和本地華人的互動甚少,這或多或少也加劇誤會與偏見。當然,毋庸置疑的是,白人的社會和經濟地位始終處在較高階層,這便是「白人至上」觀念的歷史沿革。

正面與負面差別待遇
種族歧視因疫情放大

談及香港主流社會對於白人及少數族裔的取態差異,陳德茂提出positive discrimination(正面差別待遇)及negative discrimination(負面差別待遇)的區別,前者意為積極區別待遇,賦予某個群體較多特權;後者則反之。例如,就中文——尤其是粵語的表達能力而言,白人不懂廣東話不會被鄙視、排擠,而少數族裔卻會因為中文應用能力不足,面臨歧視、排擠或職場天花板,更遑論在住房、教育及社會接納等方面的限制。

香港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副教授陳德茂談及主流社會取態時,提到positive discrimination(正面差別待遇)及negative discrimination(負面差別待遇)的區別。(歐嘉樂攝)

拋開語言來看,本港對於少數族裔的歧視從來都沒有消減,在疫情期間,儘管新冠病毒對人體的感染是無差別,種族歧視卻被肆意放大。融樂會總幹事張鳳美接受《香港01》採訪時憶及,今年1月由於新冠疫情嚴重,政府首次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59J章),在佐敦劃出受限區域,要求市民留在處所並接受強制檢測。受限區域聚集較多少數族裔居民,其中以唐樓的劏房居民居多,由於住宅較密集、唐樓建築結構特殊,病毒十分容易傳播。張鳳美慨嘆,當時衞生署有醫生在記者會上提到,少數族裔人士的生活習慣、文化等差異,使得他們更容易感染,比如除下口罩聊天等習慣。「不單是少數族裔會這麼做(除口罩),但就是有一些人覺得他們不乾淨、口罩戴得不好。」與之形成強烈反差的是,白人在疫情期間——尤其是初期,常常沒有戴好口罩、或摘下口罩聊天,而他們遭受的對待卻和南亞少數族裔人士有着強烈反差。

以推動社會共融為目標的社會服務機構「親切」於今年1至4月進行《香港少數族裔職場現況研究》調查,調查對象中,有土生土長的南亞裔青年表示,在街頭工作期間突然遭遇一名港人以粗口問候,並出言「返家鄉啦!」事主滿懷委屈和無奈,因為此處便是家鄉。調查結果顯示,超過四成受訪少數族裔人士曾在工作及社區遭遇敵意對待,有三成半受訪港人坦承因少數族裔人士的種族與膚色而不願意跟他們做朋友。

融樂會總幹事張鳳美指出,種族歧視在疫情期間更加明顯。(蘇煒然攝)

反觀白人,類似例子較少發生,即便偶有特例出現,白人遭受的歧視更容易引起關注。例如禮頓建築(亞洲)的一名前爆破工程主管Haden Francis William認為自己受到種族歧視,要求公司道歉及賠償20萬元的情感損失,案件11月8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原告入稟時在申索書中指出,他是一名白人,擁有英國和澳洲國籍。他在工作期間聽到同事以「鬼佬」稱呼他,而且經常不邀請他出席會議,事後也不會向他發出會議紀錄,他更發現同事繞過他作決策,他向上級投訴後反遭解僱。辯方指出原告不清楚具體情況便向管理層作出投訴,是極不負責任,還透露原告被解僱是由於他不會中文。案件目前尚未有判決,已押後作結案陳詞。

相比之下,少數族裔在職場上受到的歧視或偏見不計其數,卻少有類似的申訴事件及社會反應。《認識香港南亞少數族裔》提及,從文化角度來看,「少數派」的身份會讓他們將經歷的不公義內化為沉默和自我質疑。即使他們打破沉默、渴求公義或認同,也難以得到可與白人比肩的關注度,而相關社福機構日復一日的倡議,在大眾眼裏已變成行禮如儀般的重複狀況。

香港中文大學通識教育部的領袖課程副主任梁啟智曾在《缺乏國際視野的國際都會:香港人的對外想像》一文中寫道,把少數族裔視為「危險」,並以社教化及宗教原因來進行解釋,這是常見的主流講法。在族裔關係上,這種表達方式極度自我中心,以完全單向的融合論來排斥其他族裔的自身生活方式及文化思想。近年來日益高漲的本土思潮,使得這種排外情緒愈演愈烈。於是,被他者化的少數族裔,變得更加隱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