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四議員】四人薪津大盤點 倘全數償還誰人最傷?

撰文:李彤茵 陳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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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劉小麗、羅冠聰、梁國雄及姚松炎在宣誓案中敗訴,由去年10月起喪失議員資格。參考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個案,四人有機會被立法會要求償還已獲發的議員酬金及辦事處營運開支,一旦真的如此,四人將要承受多大「債額」,又誰的「傷口」最深?
《香港01》翻查立法會文件,由去年九月至今月五月,四人已獲發的薪津合共近1165萬元,一旦要全數償還,預料羅冠聰還款額最高,逾310萬元,比其餘三人多出8萬至54萬元。

陳弘毅認為由政府主動提出寬減訟費的機會不高,建議劉小麗、姚松炎、梁國雄及羅冠聰主動向法庭提出,取消要求支付訟費的暫時法令。

四人共獲發1165萬薪津

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去年底被高等法院裁定喪失議員資格後,立法會行管會決定向二人全數追回每人各93萬港元的議員酬金及辦事處預支營運開支;劉小麗、羅冠聰、梁國雄及姚松炎上周五(14日)被裁定宣誓無效,同樣失去議員資格,行管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後續問題,包括會否向四人追回已發放的薪津款額。

立法會資料顯示,由去年九月至今年五月,四人合共獲發近1165萬元的薪金及議員津貼,當中包括九個月的薪金,各人共85.6萬元,以及辦事處營運開支、酬酢及交通開支等,平均每人已獲發約290萬元薪津。

羅冠聰申311萬元薪津居首

若行管會要求四人全數償還薪津,預計香港眾志羅冠聰的「債項」最沉重。資料顯示,其辦事處營運開支及酬酢及交通開支一共約135萬元,開設辦事處及資訊科技開支約7.8萬元,加上早前全數申請83.4萬元的預支營運開支(羅是四人中唯一申請該開支達上限的議員),共已獲發逾311萬元薪津。而在津貼項目中,最大支出為職員開支,有107萬元。

其他三人的薪津總數,劉小麗為304萬元,姚松炎為291萬元,梁國雄為258萬元。

事實上,羅冠聰的財政負擔在4人最為吃力。年僅24歲的他,成為香港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立法會議員,雖出任香港眾志主席,但正就讀嶺南大學學士學位課程,去年九月前並無入任何全職工作,財務底子較弱,反觀其他三人,劉小麗是理工大學專上學院講師,姚則是建築測量師及物業設施管理測量師,而資深社運人士梁國雄亦擔任立法會議員達13年,相對擁有較長「收入」年期。換言之,羅冠聰財政能力最弱,但所承擔的「債款」最沉重。

至於薪津「排名」第二的劉小麗,其辦事處營運開支及酬酢及交通開支一共約165萬元,當中的其他一般工作開支是四人之首,佔近32萬元,可用作顧問服務、通訊費用、宣傳用品等支出。而她的開設辦事處及資訊科技開支約3萬元,加上她申請了50萬元的預支營運開支,已獲發近304萬元的薪津。

而姚松炎辦事處營運開支及酬酢及交通開支約144萬元,開設辦事處及資訊科技開支近16萬元,而他亦申請了約46萬元的預支營運開支,合共獲發近291萬元薪津。其職員開支為他佔最大比例的支出,達128萬元,亦是四人中花費最多於職員身上。

四人之中,梁國雄由於屬連任,開設辦事處的首批開支較少,故料償還金額亦最少,約258萬元,當中包括約142萬元辦事處營運開支及酬酢及交通開支,5.4萬元開設辦事處及資訊科技開支,以及25萬元預支營運開支。

四人是否需要全數還款,或立法會應由何時開始追討項目,仍有待行管會商討。據悉行管會成員對有關問題意見紛紜,有成員認為四人已在過去大半年均有實質履行議員職務,情況有別於梁游二人,今次應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