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深大女生在港36分鐘內三店偷14貨品 包括保濟丸卸妝水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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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學女大學生上周六(7月29日)獨自來港後失聯,其在港朋友為她的父母在港尋人,最後發現女生來港當天,因在屯門三間店舖偷竊,當場被捕,並於周一(7月31日)下午帶到屯門法庭應訊,她即承認三項盜竊罪,判囚14日,才會突然「失蹤」。控方案情指,女生在短短36分鐘內,先後在兩間萬寧及一間卓悅分店偷走逾2,400元物品,當中包括保濟丸、潔面用品及化妝品等。

羅琬璐失聯後,其在中港兩地的朋友及家人均十分擔心,四出尋人。(資料圖片)

被告羅琬璐,20歲,早前承認三項盜竊罪,即於上周六(29日)在屯門市廣場的萬寧和卓悅分店,偷走卸妝水、DHC護唇膏、精華液、Laneign面膜、資生堂防曬用品等化妝品和保濟丸,價值約2426元。

案情指,上周六萬寧屯門分店的保安員發現羅在貨架上拿走5件貨品,形跡可疑,立即翻查閉路電視確認羅沒有付款,在店外將她截停。警察到場後,經搜身在羅的背包發現其他10多件化妝品,羅承認從屯門另一間萬寧和卓悅偷走有關貨品。

承認因貪心犯案

羅因盜竊罪被捕,周一(7月31日)已經在屯門法院認罪,在警誡下承認出於貪心犯案,被判入獄14日。

據早前報道,羅是深圳大學準碩士生,上月29日獨自來港後失聯,經深圳警方查證,她於29日下午1時左右出境後,至今沒有入境紀錄,而手機則在當日下午5時關機後未有再開機。各方早前廣傳羅的「失蹤」消息,經傳媒查證才確認她因在港盜竊被捕及判囚。

案件編號:TMCC190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