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涉虐打孤僻男案 事主稱遭收起身份證 菜刀鑿眉心未有逃走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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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僻無業男稱遭女網友虐打兼「鵲巢鳩佔」案續審,男事主今(13日)繼續作供,並稱女被告居於他家期間,遭女被告扯頭髮至頭髮稀疏,又指女事主曾搜掠並扣起他的身份證、護照及提款卡等,以便控制他,案發當日女被告更用菜刀鋸齒位「鑿」他額頭和眉心30多下。他當時只是稍移屁股、略為閃避,「希望自己破相嘅程度少啲」。

女被告伍寧頤(右)在男友陪同下離開法庭。(伍凱瑩攝)

女被告伍寧頤,34歲,被控意圖傷人和襲擊致他人身體傷害2罪,控罪指他前年6月30日在秀茂坪順利邨一個單位內,傷害及襲擊男事主林志華,41歲。

男事主認面書部份資料屬虛構

男事主今(13日)繼續接受辯方盤問,律師展示他的facebook帳戶,可見他在網上自稱「就讀海青工商」和「曾於商業廣告工作」,但事實上他一世人只打過三份短工,曾做過侍應和廢鐵場搬運工,皆不多於3個月。林庭上承認facebook的資料是虛構出來的,他又承認曾參與佔中,但當時只是站在一旁為參加者打氣。

曾與女被告一同唱誦《大悲咒》

律師質疑林是迷信的人,他曾在網上稱自己年年犯太歲,「出生至今每年每月被命運對着幹」,又抱怨自己不管多努力工作,仍然生活不如意,工作上不受重視。林補充,自己雖然已用盡努力去讀書,但讀書成績中下。

庭上又揭露,原來女被告曾說《大悲咒》可以減輕痛楚,而當時林的父母身體很差,於是二人互相唱誦《大悲咒》用電郵傳送給對方。林又稱女被告利用他性格孤僻的弱點,要他求神問簽,問出來的結果,竟說女被告搬入他房子是好事,他才「勉為其難」讓她入住。

遭女被告扯頭髮至頭髮稀疏

林聲稱女被告股票投資失利,影響她出國計劃,才虐待他,例如,女被告經常用拳頭打醒他,又扯他的頭髮,令他頭髮稀疏了。律師不明白他為何不在錄口供時向警方透露女被告的襲擊原因,他解釋錄口供時「受到精神、肉體創傷,精神狀態好差」。

被打只敢移開屁股少許

林又供稱女被告曾搜掠他屋企,扣起他的身份證、護照、提款卡等以便控制他,案發當日用菜刀的鋸齒位至少「鑿」他額頭、眉心和鼻尖30多下,他當時「希望自己破相嘅程度少啲」,只是「屁股移少少」略為閃避,並且不時走開到廁所沖身,但沒有躲進廁所。律師追問他為何不「坐喺廁所唔出來?」他只說「我疏忽咗」。

律師指女被告未曾用菜刀襲擊,或用熱水淋潑林,他否認,稱女被告「做咗唔認,講大話流利過講真話」。

事主林志華稱曾與女被告一同大唱《大悲咒》。(伍凱瑩攝)

律師指事主口供多出入

辯方律師指林口供甚多出入,如他曾向警方說因煮飯不合女被告胃口而遭菜刀打頭;但林在庭上又說「痛到煮唔到飯」,只能勉強清潔地上的血跡;另外林庭上說被菜刀打,與警方作口供時又說是生果刀,質疑林捏造故事。

林稱他被襲後飽受創傷,精神不好,與警落口供時只是望一望便簽,是他疏忽沒有即時修正,他又爭拗菜刀是多用途的,亦可以用來切生果。律師指責他強詞奪理,林再反駁:「你利用我情緒波動、集中唔到記憶去搵罅隙。」

事主自認無膽打女被告

林聲稱女被告在家「收埋把刀」,律師質疑是否林曾做過甚麼,令女被告需要提防他?他否認,立即說:「我邊夠膽打她?」,又稱未得女被告同意,不會冒犯她。

案件編號:DCCC37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