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澳門演唱會開騷在即 籌辦單位爆錢債官司 入稟追130萬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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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爆金句藝人黎明(Leon),下周將於澳門開演唱會,開騷在即兩間參與籌辦的娛樂公司卻爆出錢債官司。星升娛樂近日入稟高院控告另一間娛樂公司毀約,指該公司原本承諾負擔950萬港元的製作費,但只交了一期錢就沒有履行合約,星升娛樂為繼續辦演唱會,更要高息借貸。星升娛樂現向該公司追討共130萬元借貸利息和服務費,並索取毀約賠償。

黎明將於下周在澳門開演唱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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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公司負責黎明演唱會營運

原告星升娛樂有限公司,全權負責黎明澳門演唱會的製作、營運、宣傳和組織,被告新星娛樂集團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兩間公司於今年4月25日簽協議籌辦演唱會,被告答應成為唯一的投資者,分三期支付950萬港元的製作營運費。

原告急借420萬須付逾100萬利息

但被告公司在今年7月支付290萬元後,就沒有再按照合約出資。為了繼續取得資金辦演唱會,星升娛樂被迫借了420萬港元高息貸款,利息超過100萬元。星升娛樂遂入稟高院,向被告公司追討高息借貸利息和服務費共130萬元,並索取毀約賠償。

案件編號:HCA279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