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劫案】退休大sir憶槍下與悍匪談判:堅攻實得,但唔想傷人

撰文:鄧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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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環東亞銀行總行發生劫案,57歲姓杜男疑犯,原來曾是悍匪,他在31年前打劫灣仔軒尼詩道道亨銀行,搶走15萬元後與到場警員駁火。當時警方談判專家黃敦義,即警務處前助理處長,當時他沒穿避彈衣,於現場遊說逾五小時,更被疑犯用槍指嚇。黃敦義接受香港01訪問指,事隔31年,對事件印象深刻,坦言當時「後頸覺得涼浸浸」仍要「頂硬上」。昨日中環東亞銀行劫案,疑犯4小時後天水圍落網,黃敦義讚揚警方閃電破案,基本功紮實。

杜姓疑犯涉打劫東亞銀行,約31年前,他曾打劫道亨銀行並挾持人質。(資料圖片/林振華攝)
姓杜男疑犯31年前打劫灣仔軒尼詩道道亨銀行。

1987年4月27日下午3時半,當年27歲的姓杜疑犯,獨自闖入灣仔軒尼詩道道亨銀行打劫,逃走時跟警員駁火,之後他登上一部小巴並挾持人質。當年僅36歲的黃敦義,是警隊的談判專家,他奉召到銅鑼灣道亨銀行進行談判。警方一度以為疑犯手持假槍,黃敦義無穿避彈衣就上陣,很快,他就發覺,悍匪原來手持真槍!

東歐點二二左輪手槍指嚇

黃敦義憶述,「當佢(疑犯)用枝槍指住我,睇到輪廓同精細度,先知係東歐(製)點二二左輪手槍」。惟黃臨危不亂,冷靜進行游說,「耐不耐同佢講,揸住枝槍威嚇人冇好處,周圍有警察,香港係法治之區, 犯法係要受法律制裁。佢嘅惟一出路,係放低槍投降」。

不過,黃敦義直言,「疑犯唔會投降住,但係為咗疑犯同人質安全,叫佢(疑犯)放低槍再詳細傾」。黃又指,當時向疑犯提供食物,盼建立互信關係,「同佢(疑犯)講,人質係無辜,不如放走部份人質……叫佢(疑犯)唔好做傻事」。

提出協議 欲陪疑犯步出小巴

疑犯擔心投降後會有性命危險。他遂提出協議:「有高級警務人員簽紙,保障你安全……如果我陪你出去(離開小巴),你係咪肯出嚟?」 疑犯終被說服,更一度欲爬出車窗,聲稱「我喺嗰度入,喺嗰度出」。最後,他步出小巴,棄械投降。

「警方堅攻一定得,但唔想傷害人」

黃坦言,當時「警方堅攻一定得,但唔想傷害人」。他稱,「當時冇着避彈衣,頂硬上……做嗰時(談判)唔驚,聚精會神,但後頸覺得涼浸浸,旁觀嘅人就好擔心」,事後更被同屬警隊的女友(即現時太太)責罵,當時無穿避彈衣。事隔逾30年,黃敦義憶及當日情景,仍猶有餘悸指,「忘記唔到……真實嘅事同電影完全唔同,作為談判專家,有危險都要返去(現場),要有決心」。

忘記唔到……真實嘅事同電影完全唔同,作為談判專家,有危險都要返去(現場),要有決心
黃敦義
黃敦義憶述當年劫案,猶有餘悸。(魯嘉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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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一度駁火 氣氛緊張

這宗轟動一時的打劫銀行挾持人質事件,發生於1987年4月27日下午3時半,當年27歲的姓杜疑犯,獨自闖入灣仔軒尼詩道道亨銀行, 拔出4吋長手槍指嚇職員。杜劫走15.6萬元現金並放入白色膠袋,於銀行開槍一響示警後迅速逃去。

脅持4名男子及兩名小童

杜逃走期間,兩名巡警從駱克道趕至,雙方一度駁火。杜其後逃至駱克道過海小巴總站,並爬窗進入一輛交更小巴,脅持4名男子及兩名小童。警方曾還火,惟無擊中杜。杜要求警方安排一部的去離開,但遭拒絕。杜於當日下午5時許,釋放4男及一名小童,但仍餘下13歲男童伍寶強作為人質。至傍晚6時前,身兼談判組成員的警務處助理處長黃敦義到場, 站在肇事小巴後方約20呎樓梯口,與疑犯對談。其後,雙方轉用紙條溝通,黃敦義更多次走近疑犯,游說他投降。

當日發生劫案的銀行現址。(頼南秋攝)

簽協議書 一式三份

至晚上8時,陸續有高級警官到場加入談判 。時任港島區指揮官的助理副處長程國灝與黃敦義,於肇事小巴車尾約20呎,隔着玻璃窗進行談判。雙方僵持至晚上9時許,疑犯要求一份協議書,內容指「如果你現在出來保證你的安全及給你選擇喜歡的食物」,並附有警官及新聞界代表簽署。最終,協議書由時任助理副務處長的程國灝、警察公共關係科姓盧高級新聞主任及疑犯共同簽署,一式三份。

雞脾飯成轉捩點 疑犯人質一同進食

至晚上10時,談判專家為疑犯遞上兩個雞髀飯盒及一個膠袋,疑犯隨即將槍放入膠袋。未幾,疑犯亦交出錢袋。疑犯收到雞脾飯盒,頓時流露溫情一面,他要求警方讓他及被脅持小童於小巴內一嘗雞脾飯。至晚上10時半,被疑犯脅持的小童由小巴車尾安全門獲釋。未幾,疑犯終被勸服,接過警方提供的黑布,自行蒙頭被警員帶走,事件擾攘近8小時。

昔日的小巴站仍在。(賴南秋攝)

讚警閃電東亞劫案 基本功紮實

事過境遷,31年後,當日以真槍械劫銀行、挾持人質的悍匪,在昨日再大鬧中環,打劫東亞銀行總行。但這一次,他以假槍作案,同樣將劫回來的款項,放入膠袋。他劫走約七萬元後,跑回天水圍的公屋,被埋伏的警員拘捕。黃敦義讚揚,今次警方閃電破案,基本功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