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UGL案】前廉署人員斥CY修訂極不恰當 圖扭轉調查方向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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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周浩鼎身為立法會專責調查梁振英UGL案的委員會副主席,卻提交由梁振英親自修訂的研究範疇,引起軒然大波。曾任廉署總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狠批,梁周二人做法極不恰當,又指觀乎梁振英建議修訂的內容,尤其建議加入「澳洲傳媒公開的UGL協議文本的完整性及真偽」,可能會扭轉委員會調查方向,從而對他自己有利。

梁振英稱作為調查對象有權提出意見。(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據披露的修訂,以文件第一部分,即有關梁振英與UGL所訂協議的背景、性質及詳情部份較具爭議,當中梁建議加入「澳洲傳媒公開的UGL協議文本的完整性及真偽,以及該協議的性質、主要條款及條件為何」,刪去「梁先生與UGL有否簽訂及/或執行UGL協議」;又建議加入「梁先生與UGL有否簽訂及/或執行此份澳洲傳媒公開的協議」及「梁先生簽訂協議當日是否已當選行政長官」,刪去「主要條款及條件為何」。

梁振英作為戴德梁行私人機構代理人,有沒有未經批准接受利益,與人哋係咪全面報道有咩關係?
查錫我
查錫我斥梁振英扭轉立法會委員會調查方向。(Central Chambers圖片)

查錫我指立法會成立專責委員會,關鍵不在於調查澳洲傳媒報道協議文本的真偽,而是重點應包括梁有否代表戴德梁行與UGL洽談賣盤;梁振英有沒有在任何階段同意收取UGL 400萬英鎊,若有,戴德梁行的董事是否知情並批准。因此他指,梁振英所建議的調查方向,誤導委員會的調查方向,變相對他自己甚有利,「本身要查東邊,你扭轉話要查西邊,仲要話西邊嘅調查範圍大啲!」

查錫我又認為,梁振英身為專責委員會的調查對象,不可能參與訂立委員會的調查範圍,就算修訂建議可擴大委員會調查範圍,梁振英也不應這樣做,「亦都唔關你事」。他批評梁借周浩鼎之手遞交提議做法極不恰當,周容許亦「離哂大譜」。

林卓廷嘲周浩鼎是梁振英喉舌。(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林卓廷稱修訂字眼偏向助梁

民主黨議員、前廉署調查主任林卓廷同樣認為梁振英建議的字眼,會令調查對他有利:「少少偏向,明顯的話就會好肉酸。」林提到梁振英建議的修訂,包括提到「協議的性質」及簽約當日是否已當選特首等,是梁振英一貫採用的「Line-to-take(回應口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