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戰.博評】假如2017年有普選……(上)

撰文:李道
出版:更新:

假如,2017年落實了普選特首,今天局勢又將如何?
答案,恐怕是......分別不大!

就算2017有普選,相信局面不會跟現在相差太遠。(選舉事務處網頁)

這裡所談的,當然是建基於政府根據「831決定」所擬方案,而非公民提名方案。

先說提名方面。

「831決定」其中一個要求是:「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產生二至三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候選人均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的支持。」

套用今天狀況,誰會是「出閘」的「二至三人」?

可以想像,將出現以下局面: 

觀乎現時建制氛圍,毋庸置疑,林鄭月娥必然佔一席位,她可望獲得提委會多數支持作為「出閘」的第一人選。(因家庭理由、或因支持不足而不連任的梁振英,料續放棄參選。)

第二人選呢?由於這是制度必須,候選人下限至少二位,所以,一位既可信任卻又不可勝之人料將被揀選出來,從而在普選時反襯烘托「真命天子」的認受性;以此衡量的話,或由葉劉淑儀陪跑機會最大,可獲祝福全面催票「出閘」。

至於第三人選?視乎情況,可能仍會放行某一毫無勝算、而又接受「一國兩制」的泛民人士,例如胡國興,以示包容非建制人士,由建制借票保送陪跑。

也就是說,跟現在一樣,都以林鄭月娥的贏面最高!

無論2017有沒有普選,林鄭月娥的贏面仍是最高。(黃永俊攝)

而在各項民調均暫時領先的曾俊華,則或註定斯人獨憔悴,甚至不能成為「二至三人」的其中一人。的確,由於他具有相當勝算,很可能在普選時壓倒「真命天子」,故此,為了堵塞相關風險,在提名階段全力阻止曾俊華「出閘」,恐怕是順理成章的。

不是嗎?

在沒有普選的今天,選委會依然好大程度由建制派掌握,惟即使如此,坊間仍盛傳中央要封殺曾俊華,以致他連「入閘」都甚艱難,未必拿到150個選委提名……然則,如果真箇實現普選的話,曾俊華所面對的封殺,豈不會更加嚴厲?要想「出閘」肯定難上加難。現在,都已不能容下林鄭月娥對曾俊華的局面;普選以後,更不可能容下林鄭月娥對曾俊華吧。

在港人眼裡,曾俊華官至財政司司長,乃特區政府的前第三把交椅,加上民望一直高企,理應符合王光亞所提「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港人擁護」的四大條件;特別基於當中前三項,中央實不虞反對他出任特首,更莫說反對他出來競選。

可是,中央封殺曾俊華的說法,卻又愈來愈甚囂塵上。更有甚者,近來兩大愛國報章,都極之突兀地冷處理有關曾俊華的新聞,不論是報道他宣布辭職(詳見另文《北京懸而未決 有人積極「造王」》),抑或是最新報道他宣布參選,都以極不顯著或極不相稱的位置和篇幅來輕輕帶過。

於此氛圍下,由建制派到全港市民,實在不難察覺,曾俊華被亮出了「比紅更紅」的紅燈。試問,心領神會箇中政治訊息後,除了敢言之輩及心腹友好,其餘的建制選委們,誰又敢公然撐他?誰又敢為他站台?誰又敢給他提名?毫無疑問,客觀事實說明,曾俊華已被全面邊緣化了。

或曰:暗票制度或可成為一個突破點,由選委會到提委會均可因此按照自由意志投票。不過,在以上「造王」操作下,不獲祝福者不單形勢落後,就連組班工作也註定相形見拙,難以吸引精英賢達來投,不似「真命天子」般吉星拱照,像磁石一樣吸票又吸人。這就是邊緣化的威力,勢孤力弱者最終難免一敗塗地。

倘真如此,這便立下一個極壞先例。的確,即如曾俊華,即使沒有普選,也面對如斯局面;試問其他人,包括泛民人士等,所遇情況豈不更加惡劣?之前有人提出,普選之後,愛國愛港的泛民成員絕對能夠「出閘」;現在,看到曾俊華的處境,大家又有甚麼感覺?相關「普選」的民主成份,到底又有多少?難道說,無論有沒有普選,不獲中央欽點的「真命天子」,均一律不能「入閘」或「出閘」嗎? (除非毫無勝算的陪跑者。)

當然,退一步言,曾俊華又確有得罪方丈之嫌,因為政圈一直有傳,他是堅決「衝燈」參選。但問題是,首先,梁振英跟唐英年競選之時,CY不是同樣「衝燈」嗎?為何梁可衝燈,曾卻不可衝?而且,為何不見梁被事後封殺?這是自相矛盾兼不公道的。更重要的是,在最初階段,為何北京必須向曾俊華亮出紅燈?為何不容許他與所謂真命天子公平較量?事實上,沒有最早的紅燈,也就沒有之後的衝燈,其實這才是關鍵所在。

曾俊華早前辭去財政司司長一職,超過一個月後終於獲中央批准,並於今日正式宣布參選。(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有見及此,公眾難免質疑:中央是否必得親自欽點最終一人、決定一切,而非篩出合格的二至三人,然後供選委們以至全港市民去自由選擇?

回顧過去幾屆特首選舉,由上屆梁唐之爭(還有何俊仁),到再上屆的曾蔭權對梁家傑等,最終贏得特首寶座者,都是在民調領先的候選人。所以,中央也可常常強調,特首選舉一直遵從民意向背。到了今天,雖然民意走向往後怎樣發展,當前來說還是未知之數;但至少,多數香港市民均已預期,將可看到兩位前司長正面交鋒、並且賽到最後。若果曾俊華無法「正常」地入閘,林鄭月娥則是「不正常」地當選,肯定完全違反了公眾期望,且是極之肉酸的干預操作。

所以,總結而言,唯有容許所有符合四大條件的參選人公平較量,才能夠確保港人對特首選舉以至「一國兩制」的信心。否則,經此一役後,要想港人接受「831決定」,繼而落實普選特首的目標,肯定比前更加困難。

說到底,不論由選委會選出特首,抑或由提委會先提名後再一人一票普選產生,兩套辦法之下能勝出選舉的特首,其實應為同一個人——即最終既獲中央接受、又獲港人支持的人,而非僅得其中一方背書的人。這位當選人,可以是林鄭月娥,也可以是曾俊華,亦可以是其他人,一切到最後方有定奪。這才是「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

以上,乃針對建制一方而言;2017年假如真有普選,非建制派又會如何自處?篇幅所限,下文再續。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