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候選人政綱.博評】創新科技,三人懂多少?

撰文:吳俊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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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特首候選人均有於其政綱表達對創新科技之取態,包括在中小學大力推動STEM(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and Mathematics)教育,林鄭月娥及曾俊華均建議同時亦把電腦程式編寫 (coding)引進學校課程。

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中提到希望把香港發展為智能城市。(視覺中國)

除了教育,胡國興及林鄭月娥兩位政綱還有以下重點:

如何打造智慧城市

個人推想,林鄭月娥活在上世紀,一個沒有Facebook、沒有Uber、沒有Airbnb的時代。縱然她以WeConnect為口號,但她可能從沒有以Snapchat與家人 connect,亦未試過坐Uber,更遑論以Airbnb租住民宿。對,與平民百姓不同,林太有助理有老公同仔仔幫手,但唔使做同唔識做甚至未聽過係兩碼子事。她政綱以「政府需要在創新及科技發展上展示更大的決心和信心,充分發揮『促成者』及『推廣者』的角色,協助業界打破發展局限,追上日新月異的國際創科潮流,同時為創科在各行各業的應用提供空間。」為首,繼而「致力研究落實……發展藍圖,打造……智慧城巿。」一貫說了等於沒說,看了亦不明所以,沒有實質內容的文字堆砌。

胡國興亦同意「把香港發展為智能城市」,注意是「發展」而非「打造」,他認為「要達致此目標必須有充裕的大數據支持」,建議「推動互通人口、交通、房屋、能源及其他地方數據」。別以為運輸問題非創新科技範疇,兩個月前莫乃光議員於立法會追問運房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為何當九巴申請新專營權時,政府沒有要求對方提供開放數據,讓市民得到巴士實時定位或到站資訊。張局長以為運輸署的網頁及應用程式開放給市民就是開放數據,明顯不知Open Data為何物。聽說莫乃光議員已非第一次提及開放數據,創科局局長真係應該快手同張局長上下堂。胡國興批評政府「在收集、整理、開放其數據資料方面極為保守」,這個評論算是客氣了,「保守」是知道而不採納,如果是無知,根本就沒法如林太所言「追上日新月異的國際創科潮流」。不願聆聽,再做多十個顧問報告都無用。其實新加坡、倫敦等已經開放數據,予市民方便,故此,胡具有國際視野,認為政府需「清晰訂立收集和推動運用大數據的政策」,不然只會繼續落後其他地區。

經濟金融、創新科技與法律三者關係

胡國興列印版的政綱只有四十五頁,卻花了不少篇幅於創新科技中。在「經濟與金融」一章,他提及的不只傳統的資金、貨物,他認為香港法律對創新科技有很大的阻力,香港目前「僵硬地以過時的法規窒礙Airbnb及Uber加入競爭」。故此,他提出「改善營商法規」,研究如何讓在綫眾籌(Crowd funding)及共享型經濟(Sharing economy)能夠在「正常規管下營運」。另外,他亦提出保持香港在金融科技(fintech)中blockchain及cyber security的領先地位,希望於五年內追上新加坡於創科的水平。

林鄭月娥在創新科技方面的政綱,因循守舊,她建議「盡快完成香港科技園的擴建工作,增加硬體供應」,一貫特區先提供硬體,後引入人才,務求中港融合的手法。同時,她亦建議提升「檢測及認證業」於業界的地位。林太可知道香港的「檢測及認證業」地位一直崇高,靠的是檢測人員的操守及品德,還有海外對香港法治的信任?林太的政綱不見創新,一直處在舊有的思維中。曾俊華於創新科技沒有太多落墨。反之,胡國興除了與時並進,提及不少buzz words潮語外,更清楚經濟金融、創新科技與法律三者之間密不可分的關係。創新科技不只是上Facebook或使用Whatsapp,而是可以方便市民生活,長遠更可以推動經濟金融,而法律亦可調息創新科技的營運環境。胡國興此等目光遠見,絕非現屆特區政府所有。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