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工商業廢物倍增、市民反受罪? 食環工會:政策失敗

撰文:黃泳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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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將於2019年實施,日前公布計劃細節。有市民憂心「小數怕長計」,長遠增加家庭開支;亦有市民「闊佬懶理」,認為未必可以真正執法。市民必然是計劃最切身的關注者,惟每日面對大量垃圾的是他們-清潔工人。

香港每日棄置的都市固體廢物有9114噸。(李澤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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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憂心非法棄置垃圾大增,以致工作量增加 。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指台北及首爾同樣先立法,以「火車頭」帶動市民減少棄置垃圾量,再考慮引入鼓勵措施,進一步減廢。

台灣南韓成功等於香港成功?

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美笑引用政府參考的台灣和首爾成功例子來反駁。

1995年,南韓已推行「垃圾按量收費」。市民同樣將垃圾裝在預繳的垃圾袋,並自己把垃圾和回收物帶去收集站,政府再委託清潔公司來收。同時,於各市及各區安裝監察儀器及加派人手,檢控非法棄置人士,一次性罰款約港幣700至7,000元。現時,南韓整體回收率有六成,廢物棄置量則減少了四成。堆填區的垃圾由七成多減到只有兩成多。

李美笑反駁:「南韓推行徵費初期有一百萬宗非法棄置,近年才回落十幾萬宗。」她又認為,環保署指堆填區建築廢料數量減少,只因部份人非法棄置廢料,再混和垃圾處理。據環保署遞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2015年署方共接獲1,841宗懷疑非法堆填或棄置建築廢物的投訴,只有60宗被起訴,當中逾95%因證據不足,而未能作進一步行動。即使是普通垃圾,李美笑認為懲罰措施無阻嚇作用。據食環署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定額罰款從2002年$600增至$1500後,被檢控的「垃圾蟲」數字卻逐年遞增至2012年的34,753宗。

清潔工一個月月薪約七千元。垃圾徵費後,工作量或會增加而工資不變。(李澤彤攝)

2000年,台灣實施垃圾徵費,台北市更提出於2010年達成 「資源全回收」。垃圾車只收專用垃圾袋,非法棄置的人士可被罰約300元至1,600港元,舉報的市民可獲兩成獎金。直至2015年,台北市資源回收率已超過5成。

李美笑續指:「台灣也不是全台成功,成功因素是新設一個『職業監控者』,將罰款分一半予檢控的人,當然成功啦,即使做監察的是全個市鎮的人。但香港公共地方你只是靠食環署,但食環署沒有增加任何一個清潔工友。」

香港討論多年的垃圾徵費計劃,將於2019年實施。(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食環工會轟政策失敗 垃圾增加源頭來自工商業 

李美笑認為整個垃圾徵費計劃是失敗,她認為環保署只是在玩一場玩數字遊戲,以固體垃圾增加為徵費藉口。都市固體廢物包括三個類別:家居廢物、商業廢物及工業廢物。

圖為2014年及2015年於堆填區棄置的都市固體廢物的成分比重 (按主要廢物種類劃分)。(2015年香港固體廢物監察報告)

根據政府數字,2000年家居廢物由每日7,551噸, 降至2015年的6,464噸,而工商業廢料則由每日1,749噸,升至2015年的3,694噸,增幅逾一倍!李美笑認為減廢源頭不是市民,「它(環保署)沒有把家居和工商廢料分開計算,現在不是源頭減廢,你(政府)看看扔垃圾是什麼人?工商業是倍增,為什麼政策不是針對增加垃圾棄置量的人?」她認為市民的環保意識提高,垃圾卻增加,責任來自生產者。「你買東西的時候,冇謂的包裝多了很多,你去逼市民扔,當然增加。」

有何應對方法?李美笑直言不知怎麼辦,「最麻煩是制訂政策的是環保署,不執行,一個執行政策的是食環署,沒有話事權,我們可以做什麼呢?根本政府把責任推至市民身上,立法後即使不成功,也可以說我已經做咗野啦,係市民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