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車遭夾死】專家指下車必須拉手掣熄匙 入波防溜前溜後

撰文:呂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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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姓許死者駕駛貨車撞到的另一輛貨車的司機在場協助調查。 (陳惠嫻攝)

一名貨車司機中午時份在九龍灣宏開道一工廈停車場遭溜前貨車夾死。香港汽車工業學會副會長李耀培表示,車禍中有人犯了兩大錯誤導致發生是次嚴重意外,他提醒司機下貨車時必須拉手掣及拔走車匙。

63歲姓許的司機駕駛一輛中型貨車至宏開道一工廈停車場卸貨,倒車調頭時,左邊車尾撞及另一輛貨車,許見狀將貨車稍為駛前再下車,不久貨車卻溜前,許跑前「救車」,貨車溜前約4米後,撞向右邊另一輛正在卸貨的貨車的左邊車頭,許走避不及,活活遭兩車夾死。現場消息指,不排除有人下車前入錯波及未有拉好手掣肇禍。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副會長李耀培表示,是次屬於嚴重及罕見的意外,因通常貨車溜前或溜後,多是撞到路上行人而非司機自己。根據香港交通法例,司機下車時必須拉手掣死火。李耀培指出,在該宗事故中,有人犯下兩大嚴重錯誤致發生意外,肇事司機下車時忘記自己入了波,也沒有熄匙及拉手掣。李耀培提醒,停車時必須拉手掣,並將波棍停在「N波」,下車必須熄匙,在安全情況下更應拔走車匙。若在斜路上停車,必須拉手掣死火及入波,若車頭向斜路,便需入後波,防止溜前;若車尾向斜路,便需入前波,防止溜後。

姓許司機慘遭兩貨車夾死,警員在現場調查。 (陳惠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