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彥否決14項泛民議規修訂 胡志偉批與建制派「打籠通」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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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發信立法會議員,宣布否決由10位議員提出,共16項修改議事規則的建議,當中包括多位泛民議員提出的修改建議。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表示,事件反映梁君彥、建制派及政府「打籠通」,為3月DQ補選前修改議事規則掃除障礙。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羅君豪攝)

被否決的修改意見共16項,包括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胡志偉、陳淑莊、陳志全及莫乃光等9位泛民議員提出的14項建議,建制派僅有兩項建議被否決。梁君彥在信中列明否決理由,包括與《基本法》及現行法例不一致等等。

其餘順利「過關」,獲准在立法會大會上討論的修改建議則有49項,當中泛民和建制派「班長」廖長江的建議同佔了24項,另外一項由謝偉俊提出。

在眾多建制派提出的議事規則修訂中,最惹泛民不滿的,是廖長江提出將全體委員會開會法定人數由現時的全體二分之一即35人,降至20人。前主席曾鈺成和現任的梁君彥過往曾聘請大律師研究,皆指出基本法第75條訂明,法定人數是全體議員二分一,並適用於全體委員會。但廖長江提出的修訂則基於自行聘請的大律師的建議,指第75條不適用。

《基本法》第75條定明,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一,即35人,門檻相當高,令建制派難以「死守」,經常被泛民突襲,透過點算人數「拉布」,甚至釀成流會。倘建制派的修訂可提交審議及通過,泛民將失去一道拉布撒手鐧。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認為,事件反映梁君彥、建制派和政府「打籠通」,用各種手段趕及在3月補選前修改議事規則,若建制派成功修改議事規則,立法會的議事空間將進一步減少。

法律界郭榮鏗批評梁君彥准許廖長江的修訂交上大會,完全推翻以前立法會行管會聘請外間資深大律師給予的意見,改由議員決定。郭榮鏗以部分泛民修訂被裁定違反《基本法》為例,質疑為何梁君彥又不讓議員決定,批評是「大細超」。

議事規則修訂已排入12月6日大會議程,公民黨黨魅楊岳橋承認,阻撓建制派修改議事規則的空間不大,只能「死馬當活馬醫」。至於建制派副班長陳克勤將提出當日引用議事規則第91條,此條文可令不跟隨議程,先審議議事規則修訂,楊岳橋透露已有策略應對。

對於早前有立法會法律意見指,降低立法會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的建議,或違《基本法》75條中對立法會法定開會人數的要求。梁君彥在信中解釋,鑒於《基本法》75條並無明文提述全體委員會,而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立法機關,職能與全體委員會類似的委員會,往往會被視為立法機關內的委員會,法定人數亦是透過類似《議事規則》的方式訂明,因此沒有充分理據肯定現時廖長江的建議「必然與《基本法》不一致」,亦因此批准由立法會決定是否採納有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