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賣大包】發展局長為補地價制度護航 李永達促全面檢討制度

撰文:陳信熙 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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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報道,過往10個大型補地價私樓項目,發展商賺得盆滿缽滿,所獲利潤遠超政府訂下的指標,惟庫房卻無相應受惠,坐失472億元公帑。
發展局長黃偉綸表示,評估補地價是以當時市價為準,而市價可升可跌,近年地產市場好,很多時候樓價上升,但若樓價下跌,發展商要自行承擔損失。他稱,政府目前做法行之已久,亦非常有效。
土地監察主席、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反駁,若政府持自由市場理念,由發展商自行承擔風險,為何計算補地價時,要為發展商設下20%利潤空間。他批評,現時機制明顯向發展商傾斜,敦促全面檢討。

政府評估住宅項目補地價時,預留予發展商的利潤比率為20%,但多個大型項目利潤均「超標」。圖為新鴻基地產的元朗「峻巒」,估計利潤比率逾55%。(梁鵬威攝)

《香港01》本周一連兩日報道,過去10年共10個補地價住宅項目,發展商獲的利潤比率由29%至105%,大幅偏離地政總署的20%利潤比率指標;若將發展商賺得的「超額利潤」納入補地價,估計庫房可進帳472億元,相當於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逾半造價。

記者翻查文件和多番追問地政總署,進一步發現審批補地價的過程,一直缺乏監督。過百億元的補地價,原來只由副署長領導的9人小組拍板,地政署長僅事後獲知會。

黃偉綸:樓市可升可跌 損失由發展商自行承擔

發展局長黃偉綸周一(18日)於季度賣地計劃記者會上,被問及發展商在補地價項目的利潤,遠遠超出政府訂立的指標,政府對評估補地價失準,有何實際的補救措施。

黃偉綸表示,評估補地價是由地政總署的9人專家組負責,他們評估市場價格,是以估價當時為準。他指不評論有關報道,但認為以多年後發展商賣樓時的利潤,與地價作對比未必合適,因為市場價格可升可跌,當地署專家估價時,是以達成補地價協議一刻的市場狀況為準。

他續指,在完成補地價數年後,發展商賣樓時,由於近年香港地產市場好,很多時候樓價上升,但過往亦有時間是地產市場不景,樓價下跌,而損失是由發展商自行承擔,因此認為目前政府的做法行之已久,亦非常有效。

黃偉綸為現時補地價機制護航,指若樓價下跌,發展商要自行承擔損失,現時做法行之有效。(江智騫攝)

李永達反問自由市場下 為何預留利潤空間予發展商

土地監察主席、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反駁,若政府認為是自由市場,發展商要自行承擔風險,為何政府於計算補地價時,要設下20%的利潤空間予發展商,「發展商有無利潤,應由他們自行決定,而且較低補地價,亦不等於市民買的樓宇會減價」。

對於黃偉綸指樓市可升可跌,李永達指香港過去40年間,樓價確實於「沙士」時期下挫,但以40年時間計,樓價每年平均上升6至7%,「只要地產商的投資有一段長時間的話,差不多等於保證賺到」,因此認為政府並無需要預留利潤空間予發展商。

他表示,現時的補地價制度對發展商傾斜,需要全面檢討,重申政府應考慮引入兩次評估機制,在發展商申請在農地發展住宅項目時,以及樓盤推售的一刻,分別評估土地價值,然後向發展商收取兩者的平均數,保障庫房收入。

李永達反駁,若政府認為是自由市場,為何計算補地價時要設下20%的利潤空間予發展商,批評現時制度向發展商傾斜,敦促全面檢討。(資料圖片/黃永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