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以誠涉專業失德聆訊繼續 控方證人質疑陳無妥善治療男嬰傷口

撰文:朱韻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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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兒科醫生、醫學會副會長陳以誠被投訴於2009年,沒有妥善治療一名14月個大男嬰的手指傷口,男嬰一節無名指最終壞死切除。陳以誠涉3項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今日(14日)繼續聆訊。
專家證人、骨科醫生林迪基作供質疑,男嬰於一次覆診時手指被多層紗布包紮,估計手指當日開始壞死,失去沒有知覺;他又質疑陳以誠雖然有為男嬰手指照X光片,但X光未能顯示傷口變化,懷疑陳未妥善處理傷口。

林迪基認為,男嬰在2009年8月15日首次覆診時,手指接受多層紗布包紮,估計手指當日開始壞死。(資料圖片)

醫委會今日繼續傳召控方專家證人、骨科醫生林迪基作供。林迪基表示,男嬰在2009年8月15日首次覆診時,手指接受多層紗布包紮,他估計手指當日開始惡化。醫委會委員詢問,如果細胞壞死會否感到劇痛,而男嬰於翌日(8月16日)曾帶笑容拍照,不像感到不適。林迪基推斷,男嬰拍照當天手指組織壞死,故沒有知覺和痛楚。

控方專家證人質疑 包紮翌日手指已壞死

辯方提問,8月15日的包紮要多緊才會導致手指組織壞死,又質疑為甚麼一日已無知覺,應會該出現缺血性疼痛(ischaemic pain)。林迪基不能推測需要包紮多緊,稱手指組織可以在一天內惡化到完全壞死至失去知覺。

陳以誠涉3項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今日繼續聆訊。(資料圖片)

陳以誠有為男嬰手指照X光片,但林迪基質疑X光只能觀察指骨,未能顯示傷口變化,懷疑陳未妥善處理傷口。醫委會代主席麥列菲菲詢問林,處理傷口應有甚麼程序。林回答包括觀察傷口附近的血管和組織、需要時縫針、固定傷口,檢查手指是否有露出和觀察血液循環情況,林質疑陳以誠是否有做足上述步驟。

陳以誠涉3項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今日繼續聆訊。(資料圖片)

陳以誠涉3項專業失德

案件由男童父親羅先生提控,案情指2009年8月10日,男童Bosco Law14個月大時,在嬰兒車上把右手指插入鐵閘洞受傷,父母把他帶到陳以誠診所求醫。陳以誠疑在同月15、18及21日男嬰覆診時,無拆開繃帶觀察傷勢進展,同月21日男童的無名指的一節因感染壞死需切除。

陳以誠涉3項專業失德,包括於2009年8月10至20日期間,未有恰當處理病人的傷口;8月13日於一份保險表格聲稱於8月10日曾為病人縫針,但實際卻沒有;以及8月13日於收費單上寫於8月12日為病人另一個割傷的傷口縫針,但實際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