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副食品批發市場閒置 放置政府雜物 拒換地建公屋

撰文:黃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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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處報告發現部份副食品批發市場設施遭閒置或用作非擬定用途,部分過半舖位遭閒置,亦有部分位處鬧市的市場附屬設施,被其他政府部門用作放置雜物。長沙灣蔬菜批發市場十年間批銷量大跌四成,土地原本可作公屋發展,惟漁護署卻要求比原來大三成的土地搬遷,致搬遷計劃落空,批評署方浪費珍貴土地資源。

1月時拍攝的照片所見,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存放大量雜物。(審計報告)

本港現時有12個公營新鮮副食品批發市場,及3 個私營新鮮副食品批發市場。審計署人員於去年 11 月和 12 月,訪查由漁護署管理的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和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結果發現,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有數個檔位違規兼賣零售;有租戶租用碼頭,卻用來卸下卷裝布匹等非魚類產品貨物。

油麻地果欄拖47年未重置。(資料圖片)

審計署指出,上述情況非個別事件。過去 10 年,公營批發市場的鮮活食品批銷量和市場佔有率均有所下跌,令多個副食品批發市場設施閒置,部份更應積極搬遷,以釋出珍貴土地。報告指,由菜統處經營的長沙灣蔬菜批發市場,早於1998 年被劃作住宅用地,原定用作發展公屋,公屋計劃要在市場遷置後約 5 年才可完成。規劃署曾提議不同地點,以遷置該蔬菜批發市場。不過,漁護署認為地點不適合。至2011 年,食物及衞生局檢討後認為應遷置該蔬菜批發市場,以供應土地發展住宅,不過漁護署要求新用地面積最少要有2.5 萬平方米,較現址的總面積多出 32%。審計署指,在2005/06至14/15年,9年間該市場的批銷量大幅下跌四成,要求漁護署須仔細檢討要求是否合理。


由於多個市場空置率高,漁護署把半數辦事處和近三成的附屬設施,編配給政府部門放置雜物,審計署建議應定期為現已編配給政府部門的市場設施刊登招租公告,方便販商租用,及考慮作貯物以外有益的用途。


除公營副食品市場,私營的油麻地果欄長期對附近一帶造成交通和環境滋擾。早於1969 年行政局的決議,已指出政府應將該果欄重置於政府興建的批發市場。2007年的審計報告曾指出落實重置果欄的工作進展不大。惟至今年,即行政局於1969 年作出決定後約 47 年,果欄仍未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