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欠債】截至上半年累計36人無力還債 有警員欠債長達13年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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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披露至今年上半年,共有36名警務人員無力償還債項,包括有1人自2005年下半年起負債長逾13年,有10人至少負債8年至12年。約七成負債原因指是「家人和親友的問題」,因為「揮霍」或「賭博」致負債的分別有3人及1人。今年上半年已發出的27張「追討稅款通知書」,涉款達21.7萬元。
警方回應指,有一套完善機制處理警務人員負債問題,並會繼續透過防止、教育、管理和紀律處分的策略,積極處理有關問題。

最長負債13年半

據當局統計,至今年6月30日,共有36名警務人員無力償還債項,當中有1人屬於「新鑑別為無力償債的人員」。另外,有1人自2005年起負債至今13年半;有1人則自2005年下半年起負債;有8人是自2008年下半年至2011年上半年起負債。

負償原因︰親人問題、重要人生大事

負債原因包括︰約72%指是「家人和親友的問題」,其次約17%指涉「重要人生大事」,其餘有3人及1人,是因為「揮霍」或「賭博」,佔8%及約3%。今年上半年已發出的27張「追討稅款通知書」,涉款達21.7萬元,較去年同期下跌約44%。

有警長因欠債偷百萬保釋金判囚

翻查資料,過去曾有警務人員因負債問題而影響紀律。如前年5月,灣仔警署一名警長,涉盜取存放於警署夾萬內的107萬元保釋金後,潛逃往澳門,返港後被拘控1項盜竊罪,該名警長認罪,並承認因欠債逾百萬元,盜取保釋金求「翻本」但全數在澳門輸光,最後被判囚2年。

另外,一名警長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先後6次申請共70萬元貸款,惟涉嫌隱瞞曾向財務公司借貸的記錄,結果被警方拘捕,並控以6項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