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大伯趁姪女在其家長住 3個月摸胸掃腿數十次 認非禮候判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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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女童因家庭住宿環境狹小,被安排到祖母及63歲大伯的單位居住,惟住上一年多後,她卻漸成了大伯的「獵物」。大伯常趁祖母睡覺後,便乘機向睡在客廳的女童上下其手,即使她穿上運動胸圍,也被大伯伸手入內揸胸,3個月內被性侵達40至50次。女童後向要好男同學提及才揭發事件。大伯今(28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把案押後至9月18日判刑。

63歲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非禮姪女罪名。(資料圖片)

女童在大伯家睡廳中摺床

63歲的被告,承認兩項猥䙝侵犯另一人罪。案情指,女童X原與父母及一姐一弟同人主,但因家中狹小,自2016年8月起,被安排居於祖母和大伯所住的公屋單位中。祖母和大伯各佔一房間,X則睡於廳中的一張摺床上。

祖母睡覺成性侵時刻

2017年8月至10月期間,三人同住一年後,當時女童仍未滿14歲,大伯開始侵犯X,趁祖母睡覺時,摸她的下體、胸部和腳部,次數高達40至50次。被告更曾拉高她的上衣,彎身脫去其胸圍吻她的胸部。

穿運動胸圍也被「揸」雙胸

女事主亦曾穿上運動胸圍,被告仍用手穿入,並「揸」其兩邊胸部,又用手伸入X的短褲褲腳拂掃其大腿。X因害怕而沒有反抗,更怕若將事件告訴家人會導致爭執。

男同學助找社工跟進

X其後與同校要好男同學Y通電話,男同學感覺到X不開心,便追問X發生何事,X便將被侵犯的事告知對方。男同學有感事態嚴重,便叫X立刻出來見面,他亦先致電東華三院芷若園求助,後來獲社工跟進個案並報警處理。

法官想先索取女童的創傷報告,和被告的心理及背景報告才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候審。

案件編號:DCCC35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