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ofo被指欠付上海代理服務費 被追逾2600萬元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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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ofo,被指拖欠為其提供上海進出口代理服務的公司,被追服務費約338萬美金(約為2619萬港元),該公司日前入禀高等法院向ofo追討欠款。

原告人Leading Asia Industry Limited,被告為ofo(HK) limited。原告在入禀狀指,雙方協定自去年1月,原告會獲聘用為被告於上海的進出口代理,惟被告自去年12月至今年8月期間,並未有支付服務費338萬美金,故入禀法庭追討欠款。

案件編號:HCA243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