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樹藝師無註冊制度 樹木辦兩日課程只考選擇題

撰文:林松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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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除主動調查般咸道四棵石牆樹被斬事件外,亦就政府一般的樹木管理制度發表報告。報告批評香港未有樹藝師註冊制度,市民即使發覺樹藝師表現不符期望,亦投訴無門。政府對樹藝人員入職只有基本要求,而樹木辦所舉辦的訓練課程為期亦只有兩天,質素令人懷疑。報告亦批評,樹木辦對問題樹木的風險評估未夠完備。

申訴署批評本港無樹藝師註冊制度,樹木辦的樹藝課程只有2日,質疑惹人懷疑。(資料圖片)

報告指出,園境師及樹藝師均為樹木管理相關的專業,前者已受《園境師註冊條例》規管,但後者未有註冊制度,現有的樹藝師資格,一般是由外國機構頒發。未有機制去檢定或認證該些組織的成員之專業資格,市民對他們的專業資格及知識會抱有懷疑。

樹木辦課程只教目測

政府土地現時約有170萬棵樹,由不同部門按其管轄地域負責,並由樹木辦負責中央統籌工作。不過報告質疑,政府對負責檢查樹木群及覆檢人員的工作經驗和專業知識,指入職者只需兩年樹木護養等基本要求,其專業知識要求亦流於籠統。署方發現,樹木辦所舉辦的相關訓練課程為期只有兩天,僅限以目測方法檢查樹木,課程考核亦只用選擇題方式,令人懷疑符合如此要求的人員,是否真的能夠勝任樹木群組檢查工作。

現時樹木辦分兩階段進行樹木風險評估,第一階段是「 以地點為本」,首先視察所管轄地域,按人流及交通流量訂出該地點的樹木風險管理優先次序,若兩者均高,便會優先處理。第二階段是「 以樹木為本 」的評估。

風險評估準則不足

發展局設有表格1及2,表格1為「 樹木風險管理優先地區 」的樹木進行樹群檢查,識別古樹名木、石牆樹、成齡樹,以及有潛在危險的樹木; 或表格 2對個別樹木進行更詳細的風險評估,找出風險所在、及適合措施減低風險。 

路政署曾指中西區般咸道5棵樹有倒塌風險,下令斬樹。(資料圖片)

不過,申訴署報告認為表格2有必要修訂。以去年7月22日般咸道石牆樹倒塌事件為例,該樹健康狀況良好,曾被評為「低級別」風險,卻在無先兆下倒塌。問題在於該位置的石牆,無法負荷樹木重量。報告指表格2的評估,主要集中在樹木的健康狀況,雖然有記錄樹木位置的環境,但並無評估兩者一併產生的風險。

私人土地樹木問題 只靠地政勸諭

報告亦批評,相對於政府土地上樹木之管理,政府對私人土地上的樹木規管更少。現時,當政府找出有問題樹木時,倘若當中並無違反地契,政府一般只能經地政總署勸諭業主跟進。如業主不合作,問題樹木會繼續存在。

署方建議政府訂立樹木法例,授權政府當局可強制私人土地業主修剪,或移除在其土地上有倒塌危險的樹木;及公布獲認可的樹木管理培訓機構及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