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水風波】多名議員轟官員拒道歉避責任 林鄭:已體現問責精神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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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舉行特別內務委員會,討論食水含鉛事件,會上多名議員斥鉛水事件發生至今,仍未有官員為此負責,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事件或顯示法例未有與時並進,但重申無人須為事件負上個人責任,認為港府已體現問責精神,積極檢討現行制度。

林鄭月娥表示,她在事件發生以來擔當統籌角色,跟進政策局和部門的工作。 (陳焯煇攝)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鉛水事件為市民帶來不便,政府深感不安。她指出,今次事件發生於房屋署及水務署,而今年5月底公布委員會的調查報告,反映出法例未能與時並進、執行上出現法例要求與現實做法有嚴重落差、監管制度如紙上談兵、各持扮者對風險管理的警覺性不足等問題,令她關注同樣問題或出現在其他部門。她會在本月舉行的部門首長會議中,商討如何由事件中汲取教訓,要求所有政府部門首長要引以為鑑,防患於未然。

黃毓民直指鉛水事件是香港的醜聞,對於沒有官員需要負責感到憤怒。(陳焯煇攝)

梁家傑質詢林鄭道歉否

會上多名立法會議員針對林鄭指鉛水事件是制度缺失,沒有官員要承擔個人責任的言論,批評是不負責任。梁家傑追問林鄭會否向受影響居民道歉,林鄭指運房局局長張炳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已就事件致歉,作為政務司司長,在事件發生以來,一直擔當督導和協調角色,包括召開首次跨部門高層會議,認為今次事件體現問責精神,「市民眼睛是雪亮的,今日政制的不足,是一段時間下累積,不是一時一刻所造成」。

陳家洛表示,事件令市民對政府失去信心,反映官員集體推卸責任,更問林鄭「有否感到內疚和羞恥」,林鄭指調查報告沒有針對個別官員,亦憂慮一直行之有效的公務員體制出現問題,或需要社會學家去研究問題癥結。

鉛水風波爆發近一年,受影響居民仍然依賴街喉取水。(陳惠嫻攝)

驗水標準待專家報告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以沙田水泉澳邨為例,上月1日他以抽取「頭浸水」的方式,抽取42個水板,發現有1個輕微超出世衛每公升10微克的暫定標準值,居民也相當憂心,促政府跟隨調查委員會的建議,重新檢驗屋邨的「頭啖水」。

水務署署長林天星表示,上星期與發展局成立的5人國際專家小組召開視像會議,指出不同國家會視乎喉管物料,去釐定相關的驗水標準。他指,美國是採用抽取「頭浸水」作水板,「美國是可以用含鉛的喉管,而抽頭浸水只可測試短距離水質是否含鉛」,強調要因應香港的情況去制訂具科學基礎的標準,會參考英國過往理念,及製作實體模型,模擬公屋供水系統。

檢討《水務設施條例》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表示,會檢討現有《水務設施條例》,界定發展商、承建商及持牌水喉匠等人,參與建造內部供水系統時的責任。他強調修例要按輕重緩急、分階段進行,將於下個立法年度提交立法會審議。

另外,發展局會成立特別職務小姐,由首長級的政務官領導,督促水務署認真落實工作;水務署亦會修訂有關持牌水喉匠的條例,在完成檢討前,會推行自願性參與的持牌水喉匠持續進修計劃,及要求職訓局在培訓課程中加入有關內部供水系統污染的知識,並檢視海外國家制定「香港食水標準」的經驗,與本地大學合作測試多個抽取方法,包括抽沖透水、隔夜水及多次驗水等,以制定合適香港的取樣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