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擬立人道屠宰活魚指引 李彩華:避重就輕對魚販不公道

撰文:麥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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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透露,漁護署正與動物福利諮詢小組討論,就魚販如何人道地屠宰活魚制定參考指引。港九海鮮聯合總會主席李彩華坦言,最人道且可行的方法是將魚先擊暈再劏,其他如雪藏法等實際上都難以操作。
他批評,若不生劏放血會令魚肉變黑,有腥味,變相剝削食客的選擇吃「游水魚」的權利。「漁護署避重就輕,單單發指引給魚業界是不公道!」

漁護署擬向魚業界,訂立人道活魚屠宰指引。(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澳門早於2016年9月1日實施《動物保護法》,明文規定宰殺有脊椎動物前要用人道方式使動物昏厥;否則一律罰款2,000至10,000澳元。《香港01》記者曾到過澳門實地了解,不少魚販為了不令魚肉變腥,選擇冒險生劏活魚然後放血。

業界相信生劏放血可減腥味

港九海鮮聯合總會主席李彩華解釋,若屠宰前先令魚昏厥,血會滲入魚肉而變黑且有腥味,「食客是有權利選擇食『游水魚』,死了才宰魚肉會變霉,不好吃!」

他認為生劏活魚是觀感問題,「牛、雞、豬都是一刀放血,只不過是在屠場內進行,客人看不到。」現時魚販先擊暈魚再屠宰是最可行的方法,「漁護署為何不對其他行業發指引?我覺得做法不公道,並非一視同仁。」

雖然有的魚販已自行採用其他方法,如用大量冰塊急速雪藏活魚,令活魚失去知覺才再屠宰,惟李彩華認為方法並非適用於所有魚類;「龍躉幾十斤,我哪找這麼多冰?哪有位置?」又指署方未有接觸他們。

譚文豪質疑:生劏比較好吃?

面對業界的堅持,譚文豪坦言不理解,「我看不到一、兩秒會令魚的味道出現怎樣的變化」,指出早前是收到一名在街市工作的魚販求助,認為用錐插進鱔及田雞的頭部再屠宰是殘忍,故希望署方可制定指引供他們參考。

他又反駁牛、雞、豬在屠場並非活生生放血,「難道生劏比較好吃,我們吃牛便直接活活地割牠的腳部出來嗎?」業界認為冷凍法等不可行?他已要求署方在制定指引時要與業界聯絡,定下設實可行的方法,或者參考如澳洲等國家的做法。

漁護署回應指,正聯同動物福利諮詢小組現正擬訂有關街市活魚屠宰的建議,待有關工作完成後,會將建議提供給相關部門轄下街市活魚魚檔。